明代嘉靖年间的一天,一个男子扛了只包袱,跌跌撞撞地跑进县衙来告状,说他叫王讳,刚才过河时,被摆渡的汉子抢了50两银子。
县令宋清问:“你是干什么的?”
那男子道:“卖蜜饯的。”
宋清又问:“银子放在什么地方?”
男子打开包袱,露出了几盒蜜饯,说就放这里的。
宋清叫衙役去把那个歹徒抓来。不一会儿,那大汉被带上公堂,打开他的包袱一看,不多不少,正好50两银子。大汉“扑通”往地上一跪,喊着:“老爷,小的冤枉!这是我多年的积蓄。”
宋清吩咐人把这银子放到院子里,然后专心地看起来。
过了一会,宋清见自己的那只小黄猫正在银堆上东闻西闻,便问那大汉:“有外人知道你的这些银两吗?”大汉想了想,说:“昨天我跟酒店的小二说过,我常去吃酒,混得很熟。”宋清又叫人把店小二找来,指指王讳:“你认识他吗?”店小二说:“他昨天在我的店里吃过酒。”
店小二想了一会儿,一扭头看见摆渡的大汉便道:“想起来了,此人昨晚与这位大哥前后脚进的酒店。”
宋清点点头,大吼一声:“王讳,你好大的胆子,为了50两银子,竟敢诬陷别人!”
王讳吓得脸色发灰正要狡辩,宋清冷冷一笑,道:“刚才你说这银子和蜜饯放在一起,这银子在院子中放了半天,如果是你的,那上面定会爬满爱甜味的蚂蚁。可现在一只蚂蚁也没有,而猫却嗅来嗅去,说明银子上有腥味,这样看来,银子是谁的不是很清楚了吗?”
王讳见真相已露,不得不招。原来,这王讳经常行骗,那天吃酒时,听小二和摆渡的打渔人说话,便心生一计,买了些蜜饯,又撕破了自己的衣服,装作被抢,告到公堂,没想到偷鸡不成反而蚀了把米,悔之晚矣!
猫有柔软的形体,很讨人喜爱。身手矫健,因为脚底有肉垫,且脚趾的钩爪会缩入脚鞘内,所以走路无声无息。它的眼睛很特别,瞳孔在白天或明亮的地方会缩为一条线,而在晚上或黑暗的地方则放大成圆形,而且特别明亮,因为眼睛的视网膜后有闪光毯的构造,会将射入的光线反射出来。它嘴边的触须有敏锐的触觉作用,在黑暗中有助于探索周围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