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故事文库——中国传统道德论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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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基本道德规范(2)

孝慈是中国传统道德中十分重要的规范,在所有的传统德目和规范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儒家视孝慈为仁、义的根本,“人伦之公理”,许多思想家和历代统治者也把它当作维护社会伦理关系和政治统治的重要手段,把孝慈与“忠君”、“爱国”相联系,以孝慈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出发点,使孝慈这种调节亲子关系的道德规范上升扩展为具有社会普遍意义的行为准则,成为社会教化的基本内容。

在我国浩如烟海的典籍中,关于孝慈的论述可谓繁若星辰,几乎所有的学术流派和思想家都有这方面的言论。他们从不同的角度、比较全面地阐述了社会各个阶层行孝为慈的意义、方法和内容以及各种不同的具体要求。有些论述和要求不仅在当时具有进步作用,而且对我们今天的道德生活也仍有可继承和借鉴的内容,如事亲以敬、爱子必教、敬亲爱国等;有的观点和要求则随着历史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而变为迂腐、落后的陈词,与我们的时代精神格格不入,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父母在,不远游”等。宋明以后,理学家们为了维护封建王朝而宣扬愚孝,这是应予屏弃的糟粕。

6诚信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朋友有信”,“人无信不立,政无信不威”。这些传统箴言,都体现着一条重要的道德规范——诚信。诚信,被儒家视为“进德修业之本”,“立人之道”和“立政之本”。可见诚信规范在中国传统道德中的重要地位。

诚信,就是诚实而有信用,也是忠诚信义的概括。它要求人们诚善于心,言行一致。诚信规范与忠相通,也与仁、义相联系。诚在于仁,信近乎义。诚信离开仁义,就失去了价值,正如离开善,就无所谓诚信。诚信与恭敬、谦虚、正义等规范也是相联系的。

在中国古代各家各派中,儒家尤重诚信。孔子不仅提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的思想,而且把信提到“民无信不立”,以致去兵,去食,宁死必信。孟子将信与诚相联,阐发了诚信的内在联系和规范意义。荀子则进一步推行于选贤治国,使信不仅是朋友伦理、交际伦理的规范,而且扩至君臣上下伦理关系皆应以诚信为本。后来的儒家也都继承了这一传统。宋明的理学家们对诚信作了哲学思辨的析理,一方面对诚信作了更全面的阐发,另一方面又有近于玄学不实之弊,甚至有神秘化的倾向。但总体说来,儒家还是重视诚信的经世致用方面,强调无论上下左右关系,其诚信之德都在于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真实好善,博济于民。这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7宽恕

“宽恕”是中国传统道德中的一个重要规范。宽恕作为为人之则,是处理个人与他人道德关系的基本态度和要求。所谓宽,是指与他人交往时要有宽广豁达的胸怀,推己及人,以直报怨,平心容人,严于律己,宽于待人。所谓恕,就是要推己及人,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理解他人,与人为善,凡是自己所不愿做的、厌恶的事情,不要强加于他人,即孔子所讲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也就是《礼记·大学》中所讲的“絜矩之道”。

在儒家思想中,宽恕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儒家在人和人的关系中,强调责己严、对人宽,主张“宽以待人、严以律己”。孔子把“恕”与“忠”相联,视“忠恕”为可以终身行之的“一贯之道”。孟子则强调“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荀子称之为“兼术”,掌握这种修身之术,就可以端身成人。先秦之后的历代儒家都把“宽恕”作为个人修养的重要内容和处理人伦关系的基本准则。

当然,宽恕不是无原则的宽容退让。孔子不赞成“以德报怨”,而主张“以直报怨”、以德报德。朱熹强调,“血气之怒不可有,义理之怒不可无”。在为政治世方面,儒家主张宽严相济,恕惩结合,这里既包含着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目的,也包含有合理的为人处世的道理,值得借鉴。但是,历史上也有一些人对此作了庸俗的理解,主张遇事皆忍、“百忍成金”,甚至可以迂腐到“唾面自干”的地步。这实质上已远离了“宽恕”的真正内涵,是奴性意识的表现,在实际生活中是十分有害的,也是我们今天应予抛弃的。

讲究宽恕,在今天仍具有积极的意义,它可以使我们正确地对待他人的缺点和错误,恰当处理自己与他人的关系,缓解人与人之间的纠纷和矛盾,创造一个和谐的生活氛围,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

8谦敬

“满招损,谦受益”,“治礼,敬为大”。这是中国古训,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中国古代典籍中,关于谦敬的论述和规范性诠释,虽然随着时代的推移有所变化,但基本精神却是一以贯之的。所谓“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可以说始终体现着一个“敬为大”的传统。

谦敬既是个人自身修养的美德,也是对人处事的道德要求。谦即自谦,虚以处己;敬即敬人,礼以待人。谦敬作为道德规范的规定,始自《周易》。以卑释谦,提倡“自卑而尊人”,是传统谦敬之德的基本内容。此外,谦敬与恭逊、勤俭、谨慎、节制等,都是有内在联系的。按中国儒家伦理的理解,谦在己,敬对人;谦主内,敬执外,内外统一于仁义。以仁义为质,其谦敬才有实;不以仁义为质,其谦敬则为虚。儒家强调谦敬之德,不仅要用于修身、齐家,而且特别要用于治国、平天下。谦敬必须真心诚意,尊人卑己,自厚宽人,克骄防矜,不自为大。因此强调“事思敬”,“不自矜”,“不自是”,“不居功”,“能下人”,“择善而从”,“自厚薄人”,“自反自省”。这些经世治用的谦敬规定与道家所阐发的盈与虚、得与失、强与弱的辩证思想相结合,对于弘扬谦敬美德,起了重要的作用。

9礼让

礼让是中国传统道德中既重要而又广为人知的规范,在个人修身成人及人和人的交往中,有重要的意义。礼让,是中国传统德礼的一个基本要求,同作为纲常之礼有着层次性的不同。我国古代的“礼”的概念,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大体可分为四个层次:一、指整个的社会等级制度、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的总称;二、指整个社会的道德规范,所谓“礼者,德之基也”,指的就是这种意义;三、强调“敬”和“让”作为一种具有特殊意义的规范即“礼让”。如所说“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等等,就是把礼让作为一种道德规范来提倡的;四、礼仪、礼节仪式以及待人接物和处事之道,也属于中国传统伦理中的“礼”的一个重要方面。

礼让作为一种道德规范,旨在“德以叙位,礼以定伦”,“和为贵”,主要是要求人们在各种不同的人际交往关系中要有恭敬、谦让的精神和行为,以提高个人道德素质,保持人际关系的和谐顺畅。所谓中华民族是一个礼义之邦,就包含着这一规范中所强调的好礼、有礼、礼貌、礼节等意义在内。

应当指出的是,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中,由于礼让这一道德规范在不同时期不同程度地受到等级制度及尊卑观念的影响,又往往有过分“卑让”的消极方面,这是需要加以扬弃的。

10自强

自强不息,改革进取,是中国传统道德的重要规范,也是中华民族精神贯彻古今的优秀传统;它要求人们为人应自强不息,自胜自立;同时也勉励人们穷则思变,改革图强。自强的精神不仅铸造了五千年悠久的中华文明,而且激励着中华儿女向着更加光辉的未来奋进。

在中国古代传统道德中,自强作为道德精神和规范,其主体不仅是指个人,而且也是指人民、国家和民族。《周易》所说的“自彊不息”指的是君子,《墨子》所说的自强则包括朝政、理文、农稼、织工等各种职业群体,而《管子》所说的富强,其主体则是国家和民族。后来的各家各派以及名君名臣所言自强,都包含有道德个体的自强内容,但更重要的还在于治国、平天下,在于推进国家和民族的自强。这里体现着中国思想家对道德主体性的深刻理解,体现着儒家所说“得众动天”、“强我中华”的进取精神。

自强的道德精神,包含着改革进取的内容,这就是汤之盘铭所刻:“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周易》所说“通其变,使民不倦”。“天行健”本身就是一种永恒的运动和变化,因此“自强不息”也就意味着永不满足现状,不断改革进取,应时以变,以开创之势治国、平天下。

但是,总体看来,自强不息,变法国强,革故鼎新,改革进取的精神则是贯彻始终的。我们有分析、批判地对待它们的具体内容,吸取其中的自强不息、改革进取的精神,对今天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有积极意义的。

11持节

持节这一规范在中国传统道德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它不仅是个人修身和人格的重要标志,而且也是中华民族精神的精华。

持节与操守、节操、德操是近似的意义,都是表示个体行为品性的概念。持节这一概念具有这三个概念所表达的涵义,同时又具有德行主体的积极态度的涵义。

其基本精神在于强调处世必以仁德,守身必从大义,为人重在大节,穷达见廉,成仁取义。这就是中国传统道德所强调的“配义与道”、“集义所在”的浩然之气和“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精神。各家在有关持节规范的论述中,从不同方面,提出了“立志”、“弘毅”、“德操”、“大行”、“大节”、“节全”等概念,都是对持节这一规范的具体化和展开。

当然,有些思想和提法,也有一定的消极意义,如“甘于贫穷”、“功遂身退”、“上顺下笃”等,应当予以分析鉴别;至于“身死而君安则死之”的封建忠君思想,应该说是持节这一传统规范中的糟粕,应予以批判。

12知耻

知耻,或作“有耻”,是中国传统道德的基本规范之一。历来被视为“立人之大节”,“治世之大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