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故事文库——中国传统道德论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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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基本道德规范(3)

所谓知耻,就是指人们内心的善恶、荣辱标准,也就是“不从枉”、“羞为非”的“羞恶之心”。它要求人们做事要守仁行义,谨言慎行,辨知荣辱。古人认为:“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为礼而不终,耻也。中不胜貌,耻也。华而不实,耻也。不度而施,耻也。施而不济,耻也。”在中国伦理学史上,儒家把培养“行己有耻”的士君子作为教育的首要目标。《中庸》把知耻与勇于改过联系起来,提出“知耻近乎勇”的著名命题。《管子》一书中,把“耻”看作是国之“四维”之一,如果不能使人民有羞耻之心,国家就要危亡。荀子把知耻与廉洁并提,首次提出“廉耻”这一道德规范。李颙把有耻视作重于才学的道德操守。龚自珍把知耻看作洗刷国耻的必要途径。

作为道德规范的知耻,与个人、民族和国家都有密切的联系。对于个人来说,“耻之于人大矣。”“廉耻,立人之大节。”“人有耻,则能有所不为。”“人须知耻,方能过而改。”对于民族和国家来说,“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风俗之美,在养民知耻。耻者,治教之大端。”

知耻的反面是无耻。“无耻,则无所不为”,甚至走向犯罪的深渊。然而,“人之不廉,而至于悖礼犯义,其原皆生于无耻也。”“无廉耻而嗜乎饮食,则可谓恶少者矣。”“人之患莫大乎无耻,人而无耻,果何以为人哉?”“辱,莫大于不知耻。”因此,“人不可以无耻。”

知耻,尽管在不同的时代,具有不同的评价和选择标准,但作为一种道德规范,在任何时代都是需要的。尽管古代有的思想家把知耻看作“吾所固有”,从而陷入唯心主义先验论,但其中许多精湛论述,仍具有明显的积极意义和现实意义。

13明智

明智是中国传统道德的基本规范之一。《中庸》把智与仁、勇并称为“天下之达德”。这里取其明理睿智之义,用复词明智表达这一规范。

明智,是儒家重要的伦理思想。智,也作知即理智、智慧。“智者不惑。”孔子兼重仁智,多次以仁智并举。“仁者安仁,知者利仁。”“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在孔子看来,智是实现仁的重要条件。“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他将智、仁、勇三者统一起来,作为志士仁人的基本品德。孟子把智看成是判别是非善恶的一种能力,提出“是非之心,智也”的命题,并将智同仁、义、礼、信并称作为“五常”。汉儒董仲舒强调“必仁且智”。汉以后,宋、明以及清代儒家,一般都肯定智的重要,并对智德有所说明或发挥。

中国古代思想家赋予明智以丰富的道德内涵。概而言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知道遵道。(2)利人利国。(3)自知知人。(4)慎言慎行。(5)见微达变。此外,明智还包括好学知过,量力而行,居安思危等。

明智,作为中国传统道德规范,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它对于维持社会生活秩序,和谐人际关系;对于古代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发展,起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14勇毅

勇,作为道德规范,是人类社会带有共同性的传统美德。古代希腊把勇敢看作“四主德”(智慧、勇敢、节制、正义)之一,中国古代则视之为“三达德”(智、仁、勇)之一。在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表达勇的道德品质的概念还有刚、毅等。在这里我们用复词勇毅来表达勇这一道德规范,其内容主要包括体仁能慈、行义循礼、明智善断、临危不惧,知耻力行等。

在中国传统道德中,儒家和兵家一贯推崇勇德。孔子把勇作为践履仁德的条件之一,认为勇必须符合于礼义,并能智勇双全。孟子主张,为人之勇必与大节相合,强调舍生取义的精神。荀子进一步阐发了勇的规范意义和道德境界的层次,依其程度和性质的区别,区分出“狗彘之勇”、“贾盗之勇”;“小人之勇”、“士君子之勇”;“上勇”、“中勇”、“下勇”。兵家常把忠勇、义勇相联,强调勇德的重要性。先秦时期的墨家、道家和法家以及后代思想家,对于作为道德规范的勇,都有所继承和发挥。

勇毅与怯懦相对立。所谓“惧者,勇之仇也”,“劫以刃而失其志者,非勇也”,就包含着这种意义。勇毅也与蛮勇、冒险相区别。所谓“血气之勇不可有”、“悍戆好斗,似勇而非”,就是这个意思。勇毅只有从一定的原则和目的出发,即同“义”联系起来,才具有道德价值。

在人类生活中,勇毅不仅表现在人门直接征服自然的斗争中,而且表现在正义的战争中,表现在科学发明和艺术创造以及推动社会进步的各项事业中。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弘扬勇毅精神,培植见义勇为的行为和社会风尚,具有重要意义。

当然,应当指出,勇或勇毅作为道德规范,其具体内涵是有一定时代性和阶级性的。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社会阶级对勇毅有不同的认识和评价标准。在封建社会的演变过程中,有些士大夫失去进取奋斗勇气,把人们引向脱离现实的与世无争、不问是非和得过且过,扭曲、扼杀了传统勇德的积极精神,这是应当批判的。

15节制

节制是传统道德的重要规范。在传统伦理思想和道德生活的发展过程中,节制的道德要求不仅为各家各派所重视,而且也在民间扎了根,成为流传千古的朴素民风。

所谓节制,就是按照道德要求和原则,控制或限制自己的情欲和行为。它要求人们遵从礼义、守正祛邪、行为有度、取用有节、自主自制以自化成人。在我国古代典籍中,关于节制的思想和规范性规定,沿革久远、内容丰富。《尚书》中有“玩人丧德、玩物丧志”思想,《左传》提出了“人从欲”还是“欲从人”问题,而《周易》则极其简明地以“节”字作了概括,以规范的形式用于人生伦常。此后,儒墨道法各家都从不同侧面阐发和推广了节制规范。大体说来,道家注重个人自身的节制,强调遵循自然之道,“知止”、“守母”、“自胜”。墨家注重节用,强调用费之理,倡导“不费”、“不劳”、“兴利”。法家注重纲纪法制,强调依法治世,推行“啬木”、“权取”、“法禁”。儒家作为占主导地位的学派,吸取了各家之长,突出地从理论和经世治用方面发展了节制的规范。自孔子提“节用而爱人”思想以后,历代儒家都在阐发节制义理的同时,强调治世为政,节制清廉,经济财用要“量入为出”、“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对个人自身节制则强调自主、自强,“取舍于内”,“节制在人”,要“人化物”,而不要“物化人”,“先立乎其大”,以“大体”制“小体”,即“以道制欲”,“以义导欲”。宋明理学时期一度出现“存天理、灭人欲”的极端倾向,后儒也有“清心寡欲”的说教,但总体上说来,中国传统道德还是力求毋过毋不及的中庸。这种节制的思想在近代革新者和资产阶级革命家孙中山那里,则形成“淡泊以明志”,“清廉以正风”的伦理精神,又赋予了新的意义。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今天,要发扬艰苦创业的精神,提倡节制的美德具有重要的意义。

16廉洁

廉洁是中国传统道德的一个基本规范,被视为“国之大维”,又视为“仕者之德”、“人生大纲”。

“不受曰廉,不污曰洁”,所谓廉洁,指的是不贪财货,立身清白。中国古代思想家对廉作了多方面的规定,如“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谓廉”,“廉者不以富贵而忘其辱”,“廉者常乐无求”,“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廉者,民之表也”,“廉士不辱名”,其基本精神就是循礼行法,廉洁自律。

廉洁是“为政之本”,“为官之宝”。《周礼》有六廉:曰廉善;曰廉能;曰廉敬;曰廉正;曰廉法;曰廉辨。在传统道德中,廉洁之士,被载之史书,传之民间,尊为“清官”。官吏不廉,危害极大。班固说:“吏不廉平,则治道衰。”王永吉说:“大臣不廉,无以率下,则小臣必污;小臣不廉,无以治民,则风俗必败。”不廉之士,古人称之为“贪官”。

廉洁,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且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7勤俭

勤俭,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中国传统道德中,勤俭可以说是普及最广、传播最久的美德之一。大禹治水“克勤于邦、克俭于家”成为千古之佳话。

所谓勤俭,即勤劳与节俭。勤劳指的是人们对待劳动的态度和品质。作为道德规范,它要求人们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劳动,勤奋努力,不怕苦累,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和丰富自己的生活。所谓“民生在勤,勤则不匮”,“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等思想,都反映了传统道德对劳动的要求。所谓节俭,指的是人们对待个人生活欲望的态度,它要求人们节制自己的生活欲望、约束自己的消费行为,俭约生活,节约财用。所谓“玩物丧志”,“惟俭养德”,都强调了节俭对个人品德修养的重要性。作为道德规范,勤俭必敬业节用,应不奢不吝。对于国家来说,勤俭则是“富国之道”。

勤劳与节俭是相互联系的,“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只有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才能真正懂得节俭的道理,所以要“强本而节用”,“务俭约,重民力”。无论是修身、治家,还是管理国家,勤劳节俭都是必备的品质和要求;否则,为人必荡,理家必穷,治国必败。

我国古代思想家有许多关于勤俭的论述,广大劳动人民中间也有许多劝人勤俭的谚语和格言,如:“一年之计在于春,一生之计在于勤”;“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些思想和观点,对我们今天进行道德建设仍具有积极的意义。

18爱物

爱物,也称作惜物,是中国传统道德的重要内容,也是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道德规范。一般来说,道德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伦常关系,人与自然、人与物的关系应当如何对待和处理,是受制于人与人的关系,服从于人与人之间的利益要求的。它反映在个体的理智、情感、欲望和行为取舍上,就表现为爱物或惜物的美德。现代伦理学中有生态伦理问题,从生态平衡的要求上解释爱物的道德规范,其实质仍然是由于生态平衡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因此有爱物以维护生态平衡的道德要求。这种要求,在形式上是表现着人与自然、人与物的关系,而实质上仍然是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和伦常关系的反映。

爱物是中国道德的一贯传统。《诗经》中有“敦彼行苇,牛羊勿践履”的诗句;管子提出对自然资源“以时禁发”的主张;老子提出“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的思想,荀子概括提出“群道当,万物皆得宜”的伦理思想,与《礼记》所说“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可“与天地参”的思想是一致的,不仅表达了“爱物在取物以时”的道德规范性要求,而且也阐发了深刻的生态伦理思想。

爱物不仅在于取物以时,取之有度,而且在于用之有节。老子主张不仅要“善救人”,而且应“善救物”,不仅“无弃人”,而且应“无弃物”;《礼记》提出“六不”,即“不以火田、不麛、不卵、不杀胎、不殀夭、不覆巢”,都强调了爱物、惜物的重要。唐相陆贽曾提出有名的论证:“夫地力之生物有大数,人力之成物有大限,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则常足,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长不足。”这些思想至今仍然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