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家范的教育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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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家范》选编——父母篇(3)

【原文】

汉明德马皇后无子。贾贵人生肃宗。显宗命后母养之。谓曰:“人未必当自生子。但患爱养不至耳。”后于是尽心抚育。劳瘁①过于所生。肃宗亦孝性淳笃②,恩性天至,母子慈爱,始终无纤介③之间。古今称之。以为美谈。

【注释】

①劳瘁:因辛劳过度而致身体衰弱。

②淳笃:质朴厚重。

③纤介:细微,细小。

【译文】

汉明德马皇后自己没生儿子,贾贵人生下了肃宗。显宗命后母抚养肃宗,并且说:“人不一定只有自己生的孩子才感情好,只怕你爱护养育的恩情不够啊!”后母于是尽心竭力地抚养肃宗,其辛劳的程度超过了亲生子。肃宗对待后母也非常诚恳孝顺,自然就产生了养育之恩,他们母子慈爱,始终没有一点隔阂。这件事古今传诵,成为美谈。

【原文】

隋番州刺史陆让母冯氏。性仁爱,有母仪。让即其孽子①也。坐赃②当死。将就刑③,冯氏蓬头垢面诣④朝堂,数让罪,于是流涕呜。因,亲持杯粥劝让食,既而上表求哀,词情甚切。上⑤愍然⑥为之改容。于是集京城士庶于朱雀门,遣舍人宣诏曰:“冯氏以嫡母之德,足为世范。慈爱之道。义感人神。特宜矜免。用奖风俗。让可减死⑦。除名⑧。”复下诏褒美之,赐物五百段。集命妇⑨与冯相识,以旌宠异。

【注释】

①孽子:庶子,非正妻所生之子。

②坐赃:犯贪污罪。

③就刑:接受刑罚,多指被处决。

④诣:前往,去到。

⑤上:这里指隋文帝。

⑥愍然:怜悯的样子。

⑦减死:减免死刑。

⑧除名:把姓名从名册上除掉,指取消原有资格,除籍。

⑨命妇:古时被赐予封号的妇女,一般为官员的母亲、妻子。

【译文】

隋朝刺史陆让的母亲冯氏,生性仁爱,有慈母的风范。陆让是她的庶子,犯了贪赃枉法的罪,应当被处死。即将受刑的时候,冯氏蓬头垢面来到朝堂,首先数落陆让的罪行,流涕痛哭,亲自捧着一碗粥劝陆让吃,接着上书皇上哀求,言词悲哀,情真意切。皇上怜悯而为之改变了态度,于是召集京城的士庶官员来到朱雀门,由舍人宣读诏书:“冯氏以非亲生母亲的身份善待庶子的品德,足以成为世人的典范,她的慈爱之道,义感人神。应当嘉奖勉励,以净化风俗。陆让可以免去死罪,予以除名。”又下诏褒奖冯氏,赏赐五百段布帛,还召集那些有身份的妇女与冯氏认识,以示对她的特殊恩宠。

【原文】

汉安众令汉中程文矩妻李穆姜。有二男。而前妻四子以母非所生。憎毁①日积。而穆姜慈爱温仁。抚字②益隆。衣食资供。皆兼倍所生。或谓母曰:“四子不孝甚矣。何不别居以远之?”对曰:“吾方以义相导。使其自迁善也。”及前妻长子兴疾困笃③。母恻隐。亲自为调药膳,恩情笃密。兴疾久乃瘳④,于是呼三弟谓曰:“继母慈仁。出自天爱。吾兄弟不识恩养。禽兽其心。虽母道益隆。我曹过恶亦已深矣!”遂将三弟诣南郑狱。陈母之德。状己之过。乞就刑辟⑤。县言之于郡。郡守表异其母。蠲除⑥家徭,遣散四子。许以修革⑦。自后训导愈明,并为良士。今之人。为人嫡母而疾⑧其孽子。为人继母而疾其前妻之子者。闻此四母之风。亦可以少愧矣?

【注释】

①憎毁:憎恶诋毁。

②抚字:抚养。

③困笃:病重,病危。

④瘳:病愈。

⑤刑辟:刑法,刑律。

⑥蠲除:废除,免除。

⑦修革:改正革新,改变。

⑧疾:厌恶,憎恨。

【译文】

汉代安众令汉中程文矩的妻子李穆姜,有两个儿子,而丈夫前妻的四个儿子认为李穆姜不是生身母亲,便越来越憎恶她。可是穆姜慈爱温和,抚养他们更加尽心尽力,给他们分配衣食的时候,总是比给她的亲生儿子多。有人劝她说:“这四个孩子这么不孝顺,你为何不迁居别处远离他们呢?”穆姜说:“我正以仁义道德诱导他们,让他们自己弃恶向善。”后来,丈夫前妻的长子兴疾得了重病,境况十分困顿,穆姜很同情他,亲自为他熬药调膳,恩情甚深。这样过了很久,兴疾康复之后,他叫来三个弟弟,对他们说:“继母慈祥仁爱,出自天性。我们兄弟不懂得她的恩养之情,心如禽兽,继母的仁爱日渐加深,而我们的罪过也更加深重了!”于是他带着三个弟弟来到南郑监狱,陈述继母的优良品德,供述自己的罪过,请求官府治罪。县令将这件事禀报郡守,郡守没有治他们的罪,还表彰他们的后母,免除他们的徭役,令他们兄弟回家,允许他们改过自新。此后穆姜训导儿子愈加严明,这兄弟几个后来都成了为人们所称道的良士。现在那些虽身为嫡母,却不善待非亲生子;作为人的继母而不善待前妻之子的,听了以上四位母亲的事迹,难道一点惭愧都没有吗?

【原文】

鲁师春姜嫁其女。三往而三逐。春姜问其故。以轻侮①其室人也。春姜召其女而笞②之。曰:“夫妇人以顺从为务。贞悫③为首。今尔骄溢④不逊以见逐。曾不悔前过。吾告汝数矣。而不吾用。尔非吾子也。”笞之百。而留之三年。乃复嫁之。女奉守节义。终知为人妇之道。令之为母者。女未嫁。不能诲也。既嫁。为之援,使挟己以凌其婿家。及见弃逐⑤。则与婿家斗讼⑥。终不自责其女之不令也。如师春姜者。岂非贤母乎?

【注释】

①轻侮:轻蔑侮辱。

②笞:用鞭、杖、竹板抽打。

③贞悫:坚贞诚信。

④骄溢:骄傲自满,盛气凌人。

⑤弃逐:舍弃驱逐。

⑥斗讼:争讼。

【译文】

鲁师春姜嫁出去的女儿,三次送到婆家,三次都被赶回了娘家。春姜询问婆家这是为什么,婆家的人回答说:“你的女儿经常轻慢、侮辱婆家的人。”于是春姜把女儿叫来,一边鞭打,一边教训说:“作为人妇最大的美德就是要顺从,而且首先要忠贞诚实,现在你因为傲慢无礼被驱逐回家,几次都不能悔过。我已经和你讲过好几次了,你却不能听我的话。既然这样,你就不是我女儿了。”鞭打女儿上百下,并留女儿在家住了三年。三年后再次出嫁,女儿恪守礼义,终于知道为人妇的道理了。现在做母亲的却往往做不到这些,女儿在未出嫁之前就不能教诲;出嫁之后,又做女儿的后台,让女儿依仗娘家的势力去欺凌女婿家。等到女儿被婆家驱逐回娘家,则又兴师动众,与人家打斗或公堂争讼。就是不去责怪自己的女儿不守妇道。这样对比起来,师春姜难道不能被称为贤母吗?

【故事】

岳母刺字

八百多年前,河南省汤阴县岳家庄的一户农民家里,生了一个小男孩。他的父母想:给孩子起个什么名字好呢?就在这时,一群大雁从天空而过,父母高兴地说:“好,就叫岳飞。愿吾儿像这群大雁,飞得又高又远。”名字就这样定下来了。

岳飞出生不久,黄河决口,滚滚的黄河水把岳家冲得一贫如洗,生活十分艰难。

岳飞虽然从小家境贫寒,食不果腹,但他受母亲的严教,性格倔强,为人刚直。

一次,岳飞有几个结拜兄弟,因为没有饭吃,要去拦路抢劫,他们来约岳飞。岳飞想到母亲平时的教导,没有答应,并且劝他们说:“拦路抢劫,谋财害命的事儿,万万不能干!”众兄弟再三劝说,岳飞也没动心。岳母从外面回来,岳飞一五一十地把情况告诉了母亲,母亲高兴地说:“孩子,你做得对,人穷志不穷,咱不能做那些伤天害理的事!”

岳飞十五六岁时,北方的金人南侵,宋朝当权者腐败无能,节节败退,国家处在生死存亡的关头。

岳飞亲眼目睹当时中原人民的悲苦生活,逐渐有坚决抗击女真贵族民族压迫、收复故土、统一祖国的强烈愿望和要求。

他的想法被他的母亲所知晓。一天,岳母把岳飞叫到跟前,说:“现在国难当头,你有什么打算?”

“到前线杀敌,精忠报国!”

岳母听了儿子的回答,十分满意,“精忠报国”正是母亲对儿子的希望。她决定把这四个字刺在儿子的背上,让他永远记着这一誓言。岳飞解开上衣,请母亲下针。岳母问:“你怕痛吗?”岳飞说:“小小钢针算不了什么,如果连针都怕,怎么去前线打仗!”岳母先在岳飞背上写了字,然后用绣花针刺了起来。刺完之后,岳母又涂上醋墨。从此,“精忠报国”四个字就永不褪色地留在了岳飞的后背上。

后来,岳飞以“精忠报国”为座右铭,奔赴前线,英勇杀敌,立下赫赫战功,成为一名抗金名将。

正如他在词中所讲: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

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

臣子恨,何时灭?

架长车,踏破贺兰山阙!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