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家范的教育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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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家范》选编——子上篇(1)

【原文】

《孝经》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又曰:“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以顺则逆。民无则焉。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凶德。虽得之,君子不贵也。”又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

孟子曰:“不孝有五:惰其四支①。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②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③。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夫为人子。而事亲或亏。虽有他善累百。不能掩也.可不慎乎?

【注释】

①四支:四肢。《易·坤》:“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於四支,发於事业,美之至也。”孔颖达疏:“四支,犹人手足,比於四方物务也。”

②私:偏爱。

③戮:羞辱。

【译文】

《孝经》说:“孝顺,就像天上日月运行一样是永恒的规律,也像地上万物生长一样是不变的法则,更是天下民众的行为准则。天地间的规律,万民都要遵循。”又说:“不喜爱自己的亲人却去喜爱他人,这叫做违背道德;不敬重自己的父母却敬重别人,这是违反礼法。君王训导万民要尊敬爱戴父母,而有的人却违背道德和礼法,这种人即使能得志,君子也不以此为贵。”又说:“五种刑罚的罪状包括三千条,而其中罪恶最大的就是不孝。”

孟子说:“不孝顺有五种情状:好逸恶劳,不顾父母的养育之恩,这是第一种不孝;沉湎于赌博和酗酒,不顾父母的养育之恩,这是第二种不孝;贪图钱财,只顾自己的妻子儿女,却不顾父母的养育之恩,这是第三种不孝;寻欢作乐,给父母带来耻辱,这是第四种不孝;喜欢打架斗殴而危及父母,这是第五种不孝。”做为人子,在侍奉父母方面如果做得不够,即便其他的长处优点再多,也不能掩盖他的罪过。所以为人子女能不小心谨慎吗?

【原文】

《经》曰:“君子之事亲也。居则致①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

【注释】

①致:表达。

【译文】

《孝经》说:“君子侍奉父母亲,平日家居要尽量做到恭敬,赡养父母要让父母得到欢乐,父母生病了就要忧虑,父母去世就要表现得十分哀痛,祭祀父母时要非常严肃。”

【原文】

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礼》:子事父母,鸡初鸣,咸①盥漱,盛②容饰③以适④父母之所。父母之衣衾、簟席、枕几⑤不传。杖、履祗⑥敬之。勿敢近。敦、牟、卮⑦,非俊莫敢用。在父母之所。有命之,应唯敬对。进退周旋慎齐。升降、出入揖逊。不敢哕噫、嚏、咳、欠、伸、跛、倚、睇视⑧。不敢唾洟。寒不敢袭。痒不敢搔。不有敬事。不敢袒褶。不涉不撅。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习必有业,恒言不称老。

又:“为人子者,居不主奥⑨,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门。食飨不为概①,祭祀不为尸。听于无声。视于无形。不登高,不临深。不苟訾。不苟笑。孝子不服闇。不登危,惧辱亲也。”

【注释】

①咸:全部,都。

②盛:整饬,端正。

③容饰:装饰,打扮。《史记·孔子世家》:“今孔子盛容饰,繁登降之礼,趋详之节,累世不能殚其学。”

④适:往,到。

⑤衣衾、簟席、枕几:衣衾,衣服与被子。簟席,竹席。枕几,枕头。

⑥履祗:指鞋子。

⑦敦、牟、卮:敦,古代食器。青铜制,盖和器身都作半圆球形,各有三足或圈足,上下合成球形,盖可倒置,流行于战国时期。牟,属瓦器皿。卮,古代盛酒器。

⑧哕噫、嚏、咳、欠、伸、跛、倚、睇视:哕噫,打呃,打嗝儿。嚏,打喷嚏。咳,咳嗽。欠,打哈欠。伸,伸懒腰。跛,一瘸一拐地走。倚,斜靠。睇视,斜视,细看。

⑨奥:古时指房屋的西南角。古时祭祀设神主或尊者居坐之处。

⑩概:衡量,量,限量。

【译文】

孔子说:“如今的所谓孝子,仅仅称得上是能够赡养父母。但是狗和马,不也被养着吗?如果赡养父母不表现出恭敬来,那么这与养狗养马又有什么区别呢?”《礼记》说:子女侍奉父母,在鸡刚叫的时候就要起床洗漱,穿戴整齐去拜见父母。父母所用的衣被、炕席、枕头等,不能去随便移动,即便是对父母的拐杖和鞋子,也要恭恭敬敬,不能随便靠近。父母使用的食器、酒具,在父母用完之后,才能使用。在父母的居所,如果父母有所吩咐,应答都要唯唯喏喏、恭恭敬敬。进退周旋要谨慎而庄重,举止行动要有礼而谦逊,不能放肆地打呃、打喷嚏、咳嗽、打哈欠、伸懒腰、跛行、斜靠、斜眼看人看物,也不能随便吐唾沫、擤鼻涕。即便是冷,也不能在衣服外边再套衣服;即便是瘁,也不能去搔。如果不是受父母之命,不敢随便脱去外边的衣服。自己身上的衣服要穿戴齐整,不要拖来拖去,或随便撩起来。为人之子,出门必须向父母告辞,回家必须向父母问安。出游必须有规矩,学习必须有所立业,说话不能摆资格。

《礼记》里又说:“为人之子,住房不能占据西南角尊长的位置,坐的时候不能坐在正中间,走路也不能走中间,站立不能站在门的中间,吃饭不能挑三拣四,祭祀时不能充当受祭者而接受别人的礼拜。默默倾听别人的意见,不要多插嘴;察颜观色,善解人意。为人子,不能登高临深,冒险行事,不能胡乱骂人,不能随便说笑。孝子不在暗地里做事,不到危险的地方,怕的是因为自己的行为辱没了父母。”

【原文】

宋武帝即大位,春秋①已高,每旦朝②继母萧太后。未尝③失时刻。彼为帝王尚如是,况士民乎?

【注释】

①春秋:指年龄。

②朝:早晨省亲。子、媳向父母、公婆请安。

③未尝:不曾。

【译文】

南朝宋武帝登基称帝时,年事已高,但是他每天清晨都要朝拜继母萧太后,而且从未错过时刻。他做了帝王,尚且能够这般孝顺母亲,更何况一般的士人百姓呢?

梁临川静惠王宏。兄懿为齐中书令。为东昏侯①所杀,诸弟皆被收②。僧慧思藏宏。得免。宏避难潜伏。与太妃异处。每遣使恭问起居。

或谓:“逃难须密,不宜往来。”宏衔泪③答曰:“乃可④无我。此事不容暂废。”彼在危难尚如是。况平时乎?

为子者不敢自高贵,故在《礼》:“三赐不及车马。”不敢以富贵加于父兄。

【注释】

①东昏侯:萧宝卷,齐明帝萧鸾之子,在位四年。永元三年(501年)被杀,终年十九岁。他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荒唐皇帝,萧衍掌权后,授意宣德太后夺去萧宝卷的帝号,追封为东昏侯。

②被收:遭拘捕。

③衔泪:含着泪水。

④乃可:宁可,宁使。

【译文】

梁代临川静惠王萧宏的哥哥懿担任齐朝中书令,被东昏侯所杀,几个弟弟都被收斩。和尚慧思将萧宏藏匿起来,因此萧宏得以幸免。萧宏潜伏避难,与太妃异地而居,但是他还经常派人问候太妃的起居生活。

有人对他说:“你正在逃难,必须保密,不应该和太妃来往。”萧宏流泪答道:“宁可让我去死,也不能不行孝道。”他身处危难之中尚且能如此尽孝道,何况平时呢?

做为人子,不能在父母面前显示身份高贵,所以《礼记》中说:“三赐不及车马。”不敢在父兄面前表现自己的富有和尊贵。

【原文】

国初。平章事王溥。父祚有宾客。溥常朝服侍立。客坐不安席。祚曰:“豚犬①。不足为之起。”此可谓居则致其敬矣。

【注释】

①豚犬:用以谦称自己的儿子。

【译文】

宋朝初年,平章事王溥的父亲王祚每当在家招待客人的时候,王溥就穿着上朝的衣服侍立一旁。客人坐着颇觉不安。王祚就说:“他是我的儿子,不必因为他是平章事就起身。”这可以说是为子女的平日家居就要表示对父母的恭敬。

【原文】

《礼》:“子事父母。鸡初鸣而起。左右佩服①以适父母之所。及所。下气怡声②。问衣燠寒③。疾痛苛痒④,而敬抑搔之。出入则或先或后,而敬扶持之。进盥。少者奉槃⑤,长者奉水。请沃盥⑥。卒。授巾。问所欲而敬进之。柔色以温之。”父母之命勿逆勿怠。若饮之食之,虽不嗜,必尝而待:加之衣服。虽不欲。必服而待。

又。“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

又,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肴⑦,昏定而晨省⑧,在丑夷⑨不争。

【注释】

①佩服:穿带,佩挂。

②下气怡声:下气,态度恭顺。怡声,声音和悦。形容声音柔和,态度恭顺。

③燠:温暖。

④苛痒:疥疮,一种刺痒的皮肤病。

⑤槃:盛盘,亦特指盛水盘。

⑥沃盥:浇水洗手。

⑦冬温而夏清:冬天使父母温暖,夏天使父母凉爽。指入子孝道。亦泛称冬暖夏凉。《张猛龙碑》:“冬温夏清,晓夕承奉。”

⑧昏定而晨省:昏,天刚黑。省,探望,问候。晚间服侍就寝,早上省视问安。旧时侍奉父母的日常礼节。

⑨丑夷:指侪辈。古称年辈相同、学行相类的人。郑玄注:“丑,众也;夷,犹侪也。”孔颖达疏:“皆等类之名。”

【译文】

《礼记》说:“子女侍奉父母,在鸡刚叫的时候就要起床,穿戴整齐到父母的居室。到了父母的居所,要和颜悦色,向父母问寒问暖。父母如果有疾病痒痛,就要非常恭敬地去想办法解除。如果是与父母一起出入,就或者在前边引导,或者在后边侍奉,非常恭敬地去搀扶。扶父母进了洗漱间,年纪小的赶快端来脸盆,年纪大的给倒上水,请父母洗脸。洗罢,将毛巾递过去。然后再问父母需要什么,及时奉送上去,还要用柔和的态度来慰藉父母。”对于父母的吩咐,不能违逆,也不能应付。如果是父母让你吃喝,即使不对你的口味,你也必须吃一点,然后听从父母的吩咐;如果是父母给你一件衣服,你即使不喜欢,也一定要先穿在身上,然后等父母让你脱,你再脱去。

《礼记》又说:“儿子和媳妇不能私自积蓄家产,也不能有自己的用具东西。不能私自向别人借东西,也不能私自将家里的东西送给别人。”

《礼记》还说:作为人的子女,应该奉行这样的礼数:冬天要为父母温暖被褥,夏天要为父母扇凉卧席;晚上要为父母安顿好床铺,早晨要向父母问安。而且不能和兄弟姐妹们有所争执。

【原文】

孟子曰:“曾子养①曾皙。必有酒肉;将彻②,必请所与③。问有馀④,必曰:‘有。’曾皙死,曾元⑤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馀。曰:‘亡⑥矣’。将以复进⑦也。此所谓养口体⑧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⑨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

【注释】

①养:奉养。

②彻:吃完饭撤去炊具。

③与:赐予,给予。

④馀:通“余”。剩余,多余。

⑤曾元:曾参的长子。

⑥亡:通“无”。没有。

⑦进:进献。

⑧口体:口和身体。

⑨养志:指奉养父母能顺从其意志。汉桓宽《盐铁论·孝养》:“故上孝养志,其次养色,其次养体。”

【译文】

孟子说:“先前曾子奉养他的父亲曾皙,每顿饭一定有酒肉;撤的时候一定要问,剩下的给谁;曾皙若问还有剩饭吗?曾子一定回答,‘有。’曾皙死了,曾元养曾子,也一定有酒肉。撤的时候,便不问剩下的给谁了;曾子若问还有剩饭吗?便说:‘没有了。’意思是留下预备以后进用。这个叫做口体之养。至于曾子对父亲,才可以叫做顺从亲意之养。侍奉父母做到像曾子那样就可以了。”

【原文】

老莱子孝奉二亲。行年①七十。作婴儿戏,身服五采斑斓之衣。尝取水上堂。诈②跌仆卧地,为小儿啼。弄雏于亲侧。欲③亲之喜。

【注释】

①行年:指将到的年龄。

②诈:假装,冒充。

③欲:想要,希望。

【译文】

老莱子孝顺地侍奉父母,年纪快七十了,还玩婴儿的游戏。他身着五彩斑斓的衣服,把水端到堂上,装作跌仆卧倒在地,又假装小孩啼哭,在父母身边摆弄小孩,目的是想让父母高兴。

【原文】

汉谏议大夫江革。少失父。独与母居。遭天下乱,盗贼并起,革负①母逃难,备经险阻。常采拾②以为养。遂得俱全于难。革转客下邳。贫穷裸跣③行。佣以供母,便身之物,莫不毕给④。建武末年,与母归乡里,每至岁时,县当案比⑤。革以老母不欲摇动,自在辕中挽车。不用牛马。由是乡里称之日“江巨孝”。

【注释】

①负:通“背”。背负。

②采拾:采摘拾取。

③裸跣:露体赤脚。

④毕给:指齐备。

⑤案比:案户比民。《后汉书·安帝纪》:“方今案比之时,郡县多不奉行。”李贤注:“谓案验户口,次比之也。”

【译文】

东汉谏议大夫江革,少年时丧父,与母亲居住在一起。时逢天下大乱,盗贼并起,江革背着母亲逃难,历尽艰难险阻,常常靠采拾野菜来赡养母亲,因此母子得以幸免于难。江革转而客居下邳,因为贫穷,就赤着脚行走,他依靠给人打工来赡养母亲。随身所用之物,都给母亲准备齐全。建武末年,他与母亲一起回到故乡。每至岁时,县里就清理户口,江革因为老母害怕摇动颠簸,就自己驾辕拉车,不用牛马。因此乡里称他为“江巨孝”。

【原文】

晋西河人王延。事亲色养①。夏则扇枕席,冬则以身温被。隆冬盛寒。体无全衣,而亲极滋味。

【注释】

①色养:人子和颜悦色奉养父母或承顺父母颜色为“色养”。

【译文】

晋代西河人王延,很孝顺地侍奉父母,夏天就在父母枕边扇凉风,冬天就以身为父母暖被。隆冬严寒,他自己体无全衣,而父母亲却生活得很好。

宋会稽何子平。为扬州从事吏。月俸得白米。辄①货市②粟麦。人曰:“所利无几,何足为烦?”子平曰:“尊老在东,不办得米,何心独飨白粲③!”每有赠鲜肴者,若不可寄至家。则不肯受。后为海虞令。县禄唯供养母一身,不以及妻子。人疑其俭薄④。子平曰:“希禄本在养亲。不在为己。”问者惭而退。

【注释】

①辄:总是,每次。

②货市:指买卖。

③白粲:即白米。

④俭薄:指俭朴。

【译文】

宋代会稽人何子平,担任扬州从事吏,每月俸禄所得的白米,总要拿去卖掉买粟麦。有人说:“卖了米再买粟麦获利并不多,何必要那么麻烦呢?”子平说:“我母亲住在东边,不能得到白米,我怎么能独自享受白米呢!”每次有人送给他好吃的东西,如果不能寄到家里,他就不肯接受。后来他担任海虞县令,所得俸禄只供养母亲一个人,完全不顾及妻子儿女。有人怀疑他过于节俭小气。子平就说:“我之所以出来求官,原本就是为供养父母,而不是为了自己。”向他问话的人羞惭而退。

【原文】

同郡郭原平养亲,必以己力。佣赁①以给供养。性甚巧,每为人佣作。止取散夫②价。主人没食。原平自以家贫。父母不办有肴饭,唯餐盐饭而已。若家或无食,则虚中竟日,义不独饱。须日暮作毕,受直③归家,于里籴④买,然后举爨⑤。

【注释】

①佣赁:指受雇于人。

②散夫:短工。

③受直:得到报酬。《后汉书·班超传》:“为官写书,受直以养老母。”

④籴:买进粮食。

⑤爨:炉灶。一种土、陶制的厨房炉子、灶。

【译文】

同郡郭原平侍养父母,一定要靠自己的劳动所得来供养。他秉性灵巧,每次为人做工,只取散夫零工的价钱。主人供饭,郭原平认为家中贫穷,父母吃不上荤菜,自己也就只吃盐饭。如果家中没有粮食,他也就整天不吃饭,等到天黑收工,拿了工钱回家的时候,再出去买些粮食,然后回家做饭。

【原文】

唐曹成王皋为衡州刺史,遭诬在治①,念太妃老,将惊而戚②,出则囚服就辟③。入则拥笏垂鱼④,坦坦⑤施施⑥。贬潮州刺史,以迁入贺。既而事得直。复还衡州。然后跪谢告实。此可谓养则致其乐矣。

【注释】

①在治:指被依法究诘审理。

②戚:忧愁,悲伤。

③就辟:指受刑。

④拥笏垂鱼:笏,笏板。古代君臣在朝廷上相见时手中所拿的狭长板子,按品第分别用玉、象牙或竹制成,以为指画及记事之用。垂鱼,佩带鱼袋。唐制五品以上官员于腰间佩带金银鱼袋为饰。拥笏垂鱼指穿着朝服。

⑤坦坦:安定,泰然。

⑥施施:形容扬扬得意。

【译文】

唐代曹成王皋担任衡州刺史时,受他人诬告将要被治罪。他想到太妃年老,将会为这件事惊慌、愁苦。于是出了家门他就穿着囚徒的衣服准备受刑,一回到家里就官服装束,装出一副坦然快乐的样子。后来他被贬为潮州刺史,就假装他要升迁调动,回家向太妃表示祝贺。不久,他的冤案得以平反,他又回到衡州,他才向太妃跪禀实情。这可以称之为赡养父母就要想方设法让他们享受欢乐。

【原文】

《礼》:父母有疾,冠者①不栉②。行不翔③。言不惰④,琴瑟不御。食肉不至变味。饮酒不至变貌。笑不至矧⑤,怒不詈⑥。疾止复故。

【注释】

①冠者:古代男子到成年则举行加冠礼,叫做冠。一般在二十岁。这里指成年子女。

②栉:用梳子梳头发。

③翔:悠闲自在地行走。

④惰:不恭敬。

⑤矧:齿龈。

⑥詈:谩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