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大中国上下五千年:中国礼仪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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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区别亲疏远近的丧服

丧服是生者以区别于日常的衣、食、住、行来表达对死者追思的服丧之礼。因与死者关系亲疏不同,生者所服丧等也不同。服丧时间的长短、居丧者服饰的差别,都是丧等轻重的重要标志。丧服的制定,兼具了儒家的“仁、义、礼、智”等思想。

人在去世后的第三天,即大殓之日,亲友们开始为亡者穿着丧服,这被称之为“成服”。

丧服和丧服制度在我国起源很早。就丧服而言,很多民俗学家认为,丧服最初可能与某种禁忌有关。原始社会的人们由于对鬼魂怀着恐惧心理,担心死者会降祸作祟,为了不被死去的鬼魂辨识,他们在办理丧事时就披头散发,用泥涂面,衣着也与平时很不相同。后来随着伦理观念的进步,丧服的意义也逐渐演变成为表达对死者的悼念和居丧者失去亲人的悲痛心情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而丧服制度则大约始于周代,《仪礼》中的《丧服》是现今所存最完整的制度。

丧服的含义,在我国古代典籍中不仅仅指居丧者的服饰,还包括居丧的时间和居丧期间生活起居的一些特殊规范。所以,丧服也表明了居丧者与死者的血缘关系的亲疏而有或重或轻,或长或短,或繁或简的区别。

具体而言,《仪礼·丧服》所规定的丧服,由重至轻,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个等级,称为五服。

最重的丧服“斩衰”

古代将丧服上身称为“衰”,“斩”是指丧服不缉边,说“斩”而不说剪裁是为了表示哀痛。服斩衰的情况是:儿子、儿媳、未出嫁的女儿为父、母,孙子为祖父、祖母,妻子为丈夫穿孝。“斩衰”孝服用最粗的本色生麻布做成,其样式因地区不同稍有差异。服“斩衰”需要三年才能完成。

因为对“斩衰”的重视,三年内的饮食起居等日常行为也有制度规范。根据《礼记间传》的规定,服“斩衰”的人首先要节食三天,既殡以后才可以吃点粥,百日以后才可以吃简单的食物,至于饮酒吃肉就要等到三年丧满以后了。在丧满之前,孝子连床都不能睡,只能睡在蒲草席上。居丧过程中不能听音乐、不能游戏笑谑,婚娶、赴宴更是严禁。

次重丧服“齐衰”

“齐衰”又分四个等级:齐衰三年,齐衰杖期,齐衰不杖期,齐衰三月。

“齐衰”是用本色粗生麻布制成,剪断处缝边。子女为亲生母亲、继母、慈母以及母亲为嫡长子服齐衰三年。子女为母或继母以及丈夫为妻子服齐衰杖期,即齐衰一年。孙为祖父母以及为伯父、伯母及叔父叔母等服齐衰不杖期,即服丧五个月。为高祖父、高祖母等服丧三个月。

齐衰三年也是重丧,在饮食方面改为初丧两天不吃饭。齐衰杖期、不杖期都是初丧一天不吃饭。在居处方面,除齐衰三年也有居住倚庐的制度外,其余都是居住垩室。

稍轻孝服“大功”

大功的丧期为九个月,丧服用本色熟麻布做成,面料比“齐衰”稍细。通常是为伯叔父、伯叔母、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姐妹,及出嫁的女儿为母亲、叔伯父、兄弟服丧。居大功期间初丧不吃三餐,葬前住在垩室,疏食水饮,不食菜果,三月下葬后,可食肉饮酒,复居正寝。

次轻孝服“小功”

“小功”用较细本色熟麻布制成。通常是为从祖父、从祖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从堂兄弟、未嫁从堂姐妹,及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服丧五个月。

最轻孝服“缌麻”

“缌麻”是用细熟麻布做成。通常是为曾祖父母、族伯父母、族兄弟姐妹、未嫁族姐妹,及外姓中为表兄弟、岳父母服丧三个月。

小功及缌麻属于轻丧,在居处行为方面只要求居丧者初丧之时两餐不食或一餐不食,丧期内不饮酒食肉,但不作严格规定,仍可以住正寝,还可以用床。

五服制在历史的传承中虽有变异,但两千多年来基本保持了原有的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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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贡为孔子居庐服丧

端木子贡,姓端木,名赐,子贡是他的字。春秋时卫国人。杰出的社会活动家、外交家和商业贸易家。子贡18岁开始拜孔子为师,后来跟随孔子周游列国,是孔子的得意门生。孔子去世后,孔子的子弟服丧三年后纷纷离去,只有子贡在孔子墓地搭棚继续服丧守孝三年。后人为纪念此事,在曲阜的孔林还建屋3间,立碑一座,题为“子贡庐墓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