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大中国上下五千年:中国礼仪文化
47531100000080

第80章 司马光的《书仪》与《温公家范》

家庭礼仪是传统中国的修身治家的工具,它源于《周礼》,经《孔子家语》和《颜氏家训》的发展,于司马光的《书仪》和《家范》以及朱熹的《朱子家礼》而基本定型。

在我国北宋时期,有一群小孩在玩,其中一个比较顽皮的爬上一口大水缸的边沿,并不慎掉了进去,在其他孩子惊慌失措时,一个孩子拿起大石块将水缸砸破,缸内的小孩被解救出来,这个救人的孩子就是因此事而从小闻名的司马光。

司马光(1019—1086),字君实,北宋杰出的政治家和史学家。陕州夏县(今山西夏县)涑水乡人,世称涑水先生。宝元进士。仁宗末年任天章阁待制兼侍讲知谏院。他立志编撰《通志》,作为封建统治的借鉴。治平三年(1066)撰成战国至秦的八卷。英宗命设局续修。神宗时赐书名为《资治通鉴》。司马光和王安石本是好友,但王安石推行新政,他竭力反对,遂被命为枢密副使,坚辞不就。在熙宁三年(1070)出知永兴军(今陕西西安)。第二年退居洛阳,继续编撰《资治通鉴》,到元丰七年(1084)成书。元丰八年宋哲宗即位,高太皇太后听政,召他入京支持国政,第二年担任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数月内完全废除了王安石的新法,并罢黜新党。担任宰相八个月后病死,被追封为温国公。

除了《资治通鉴》外,司马光一生还曾编撰过三种与家族教育有关的书,分别是《司马氏书仪》、《居家杂仪》以及《温公家范》。其中的《居家杂仪》是《司马氏书仪》的一部份,只是有些版本将其单独列出,所以又被视为独立的一本。

《司马氏书仪》的最大贡献在于它对烦琐的古代礼仪进行了大量的删减。成书后的《书仪》总共十卷,其内容除了第一卷介绍各种公共文书格式范例之外,主要介绍冠、婚、丧、祭四种礼仪。冠仪只有一卷,其中规定,男子十二至二十都可行冠礼,女子许嫁行笄礼。“昏仪”共两卷,其中规定男子十六至三十可以娶妻,女子十四至二十可出嫁。婚礼的程序分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币、请期及亲迎这六个步骤。婚后还有妇见舅姑及婿见妇之父母等仪节。“丧仪”共六卷,所占的比重最大,对于居丧仪式的整个程序及相关事务都做了详细的规范。“祭仪”有一卷,规定祭祀在仲月,主人及子孙皆着祭祀礼服亲临。琐碎仔细的礼仪仪节的描述,体现了作者要以礼治家的思想内核,礼仪中长幼尊卑、远近亲疏的等级关系体现的非常明确。

《温公家范》简称《家范》。司马光自己认为,《家范》比《资治通鉴》更为重要,因为“欲治国者,必先齐其家”。《家范》就是一部反映我国封建社会家庭道德关系的伦理学著作。书中宣扬了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的思想,完全是为维护封建礼教和封建道德服务的。《家范》分为上下两册,共10卷。首先引证《易经》、《诗经》、《大学》中有关家范的论述,得出“家正而天下定、礼为治家之本”的中心观点,在此宗旨的指导下,对父母、子女、兄弟、姑嫂等关系做了符合礼的粗略解释。从第二至第十卷,分别对祖、父、母、子、女、夫、妻等家庭成员提出了详细的、符合封建社会需要和家庭需要的道德要求。

总之,《家范》不仅从“治家”和“治国”的关系上论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社会意义,还具体提出了家庭教育的原则与方法,而且针对不同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不同地位和与子孙的关系,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从历史的角度看,《家范》是继《颜氏家训》一书后的又一部影响较大的家庭教育专著。

延伸阅读

闻名宋史的“濮议”

宋仁宗没有子嗣,他死后就由濮安懿王允让的儿子赵曙继承王位,这就是宋英宗。宋英宗亲政半个月后,宰相韩琦等人就向宋英宗提议让有关部门讨论英宗生父的名分问题。当时宋仁宗逝世刚14个月,英宗就批示说等过了仁宗大祥即满24个月后再议。治平二年四月九日,韩琦等人再次提出这一议题,于是,英宗出诏将议案送至太常礼院,交两制以上官员讨论。结果,以王珪、司马光等人为主的两制认为,濮王与仁宗是兄弟,英宗应称他为“皇伯”,但是以韩琦、欧阳修等为首的宰执们却认为,英宗应称其为“皇考”。这场论战一直持续了18个月,最终以称“皇考”而告终,这就是北宋历史上有名的“濮议”。英宗以一种独特的方式显示了自己笃孝的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