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吹牛的极致:幽默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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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吵架面面观

从民族性格说,中国人不见得多么讲求认真,好多事情都马马虎虎地过去了。譬如:造一座电影院,竣工典礼时,红绸剪彩、鼓乐哩啦哇啦自不用提,影院却在这时轰然倒塌,在场人等无不狼奔豕突。再如:耗巨额外汇购进洋设备,到家一瞧竟然用不上。还如:看直升机在闹市撒传单促销,这鸟飞机名为直升机却越旋越降触楼而炸,将我百姓烧死若干。又如,值班医生目视翻翻乱滚之急救患者,教导他:“老实点!叫唤什么?”然后去搓三圈麻将,患者纯然老实了——气绝。

这些事端至少由不认真造成,且不去谈制度、法律与良心等。但是,中国人对有些事还非要认真不可,第一是吃,第二恐怕叫做吵架。

这里说吵架的事。

我所看到的吵架,无一不认真到了极点,与哥白尼仰面观天象或陈景润埋首几加几到底得几是一样的。

举个例子(生产队长则读为列子)说,你无意把另一人的自行车弄倒了,不管你道没道歉,他都像撞见了日本鬼子似的叱咤:

“你凭啥把我车子整倒了?”(重点在“凭啥”)

“我不是故意的。”

“不故意你就往倒了整啊?不故意咋不整倒你自己的?嗯?”

这都是无法回答的问题,但又必须咬紧牙关去回答。假如你解释“我搬左边的车子,它没车梯,一刮,碰倒了你的车子……”云云,其结果更糟。

“那你就有理了?”

“我没说有理,我说我……”

“没理你还说啥?”

“不是我说,是你非得……”

“你把我车弄倒了,还不兴我说?你到底讲理不讲理?”

在这种争吵中,受害人(虽然并没受什么害)将肇事人死死置于被动之地,令其狼狈不堪,欲逃无路。这是吵架吗?简直是一场哲学辩论。你尽管无意闯祸,也要把“无意之意”交代出来。如果你无心与他争吵,也要说明你“无心”到底安的是什么“心”。于是争吵就像浓墨浸在雪白的宣纸上,愈洇愈黑。

另有一类无端的争吵,属遭遇战,像辽沈战役中我军一千人马在黑山境内杀人国军指挥所里一样。举例子说,我平时喜啖大枣,在沈阳某一商店觅得一种山西枣,肉绵色黄拉贴丝且无虫——吃了还想吃,又去买。柜台前鹤立美艳女服务员一名,哼歌自娱。

“这枣是哪儿产的?”

“陕西。”(她抄起秤盘子撮枣)

“那不买了,我想买山西的。”

“山西不就是陕西吗?”(该女杏眼圆睁,银牙一咬)“干啥?你想干啥?”

她先把山西陕西合并一省,进而证明我乃滋扰。我不想跟她研讨地理问题,作撤退状。

“我不买行不?”

“不买你还来问啥?你不是存心整事儿吗?不买你说山西陕西干啥?显摆你知道得多?不就是口音问题吗?哼!知识分子!(轻蔑地)嚼性!”

对这种女人,按沈阳地赖的一般做法,只要露出流氓相,她就蔫巴了。但我还不至于这样。

所谓“知识分子”,大约由我戴一副眼镜而致。欺负知识分子是国人的通病,但我不是知识分子,戴眼镜是因为害了结膜炎。至于“嚼性”即“矫情”,在方言中含无理取闹之意。

我为她“山西就是陕西”的妙论所折服,一言不出,默默而退。路上思忖,枣虽没吃到,但长了学问,可推知河南便是河北、广西必是广东、湖南乃湖北的别名,锦州、沧州与福州肯定是贵州的另一种叫法。

好人为什么在争吵中一败涂地呢?因为他们总想讲理,而失败的原因正在于此。如上所述,在争吵中占上风的人,讲的是“不讲理之理”,而且能在你的话中寻出纰漏,穷追猛打。你愈加困窘,想再度挣扎,像鱼在网里一样,就越发陷于羞惭之地。

他与你的争吵,并没有共同的前提。你想讲理,他想吵架。换言之,你用的是科学方法(事实与求证),他操的是艺术手段(语言与诡辩)。如此,你只好如伊拉克一般任人制裁。

明眼人已看得出,这类争吵中的所谓胜者,靠的只是无赖手法。谁能说得清“不是故意的,你咋不弄倒自己的车子?”这样能难倒天神的反问呢?无赖之风在争吵中的盛行和成功,是当今的事实,也是中国人的悲哀。

在大都市或小县城,外来的游客转一圈,很难避免(而不是很难遇见)吵架的事。作家林希曾说天津人吵架曾因为甲先生回首一瞥,后面的乙先生就怒诘:“干吗?”甲先生来气了“干吗干吗?”两人一直吵到众人围观。有劝架的人问什么事由,甲乙双方都反指对方鼻子:“你问他!”

公理都在自己手里,过失全在别人身上。

中国人惜命惜身,但不惜把命与身都投入争吵之中。有的台湾人回乡后谈观感,惊讶于“大陆人太能说了”。西方社会包括台湾,只有政治家才口若悬河,四处讲理。台胞疑惑地发问:这是不是“文革”中开展辩论的结果呢?当今国人,从街道老太太到大学生,都能滔滔不绝地阐发宏论,纵谈国是。这种风气如同1976年1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的社论题目一样——《大辩论带来大变化》。变化之大,已将谩骂之风浸入无处不在的吵架之中。

苏格拉底说:“争吵是两个人的事,一个人是吵不起来的。”这不算名言,我不是哲学家也能讲出这样的话。令人尴尬的事实在于:在争吵中你不争吵是不可以的,他将你的沉默视作轻蔑以致顽抗,非引蛇出洞不可。俗谚称“一个巴掌拍不响”,但一个巴掌拍在自己脸上也照样响。冲这声响,也要和你干到底。

那么到底因为什么理由而吵架呢?答日:理由无所谓,有理由要吵,没有理由创造理由也要吵;“目的并不重要,重要的在于过程”。人们注意到,争吵者往往不在乎事端后果的解决,而执著于问题的原因。譬如:自行车被撞了之后,不是马上去修车,而要目眦尽裂地怒责:“你凭什么撞我?”不该颠倒的颠倒了,正如不该不认真的认真了一样。

凭,指的是依据。一个国家,最大的依据莫过于法律。但在撞车、踩脚这类小事上,谁也没“凭”什么,干什么不放别人一马?

认真吵架的人,不见得认真工作,这样说并非武断。一个人脑子里满是未竟事业,没精力也没时间去和不相识的人认真争吵。

有人说,世人为区区小事而大动肝火,是不如意事太多,这话有理。什么事不如意呢?售货员小姐会因为波黑局势而痛斥顾客吗?收款人会由于联合国救援物资运不进索马里而大骂消费者“不要脸”吗?估计不会。中国人太多了,蚁民到处涌动,强大的心理疲劳无处发泄,找个什么人指他鼻子吵上一通便是最好的发泄。因而,吵架的理由在于焦虑、烦躁与愤怒。

但是,不论你出于什么理由,譬如环境污染、住房紧张、官场失意或两口子琴瑟失谐,都别跟别人吵。说到底,你愤怒的理由无非要别人尊重,但吵架本身就是不尊重别人同时失去了自尊。

你愤怒什么?别人有的是理由跟你愤怒瞪眼,但没愤怒的原因在于他比你有身份。

以下是有关愤怒的一些妙语:

柯蒂斯:愤怒是一种昂贵的奢侈品,普通人无法享用。

培根:愤怒能使傻瓜变得机智,也能使聪明人变成一个傻瓜。

贺拉斯:愤怒是一种阵发性的精神病。

富勒:愤怒就是自己惩罚自己。

亚里士多德:愤怒……像狗一样,听到门响不等看一看是什么人就狂吠。

蒙田:愤怒是一种武器,我们的手无法支配它,它却可以支配我们的手。

面对哲人的洞见,我们对愤怒以至于争吵的兴趣顿觉索然。算了吧,用东北话叫拉倒吧,何必跟自己过不去?即便在争吵中居于上风,也由于愤怒过而居下风。

倘若不幸落入争吵之局,也有两法可以一解:

其一是我发明的,叫“呆若木鸡法”。任你舌吐莲花,就是一声不吭,眼睛不妨盯着什么地方发呆,宛然置身局外。这就使围观的人以为跟你吵架的娘儿们爷儿们是疯子或弱智人。若有兴趣,你也可用怜悯的目光注视着他(或她)。不一会儿,对方就像气球被烟头烫了一下,颓然气泄。而“呆若木鸡”正是庄子的话,形容众鸡相斗时的最佳临战状态。艾略特也说过:“在争吵中,迟钝的人会因其迟钝而获胜。”其二为相声大师马三立先生所言,把在大街上吵架的人在小黑屋里关上一宿,让他们随便吵去。

在小黑屋里的这对冤家,到了早晨,会眼里噙着晶莹的泪花说:“同志,我们再也别吵了,太没意思了。”

认真地吵架,原本就是粗率地生活。而懒于争吵,甚至不屑争吵,又是认真生活的开始。命运的法轮就这样将真谛里里外外地转给你看。邓小平说“不争论是我的一大发明”,意思是不须空谈误事徒耗时间。一则意大利谚语也透出如此妙义:应该关上的,是自己的钱包和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