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是经济上占据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国家的本质与功能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问题。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包括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列宁的《论国家》、毛泽东的《论人民民主专政》都论及这个问题。我们有些学生在这个问题上不太清楚,因为他们听惯了我们说的服务型政府、国家的管理职能,就以为国家是个全民的大股份公司,不理解国家的本质。政府与国家不能画等号。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政府的性质是由国家的性质决定的。政府可以换届,政府的组成人员可以更替,但国家性质不会因此而变化。服务型政府、国家的管理职能等,不是对国家本质的概括,而是对政府职能的一种表述。一个政府是否能真正成为服务型政府,能把社会管理好,最根本的取决于国家的性质,当然也取决于政府的执政能力。
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基本观点是,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里具有管理职能,具有服务职能。一个根本不具有社会服务和管理职能的国家,是不可能维持的。但国家并不直接行使这种职能,这种职能是由政府承担的。正因为政府的本质是由国家的本质决定的,所以服务职能、管理职能不是超阶级的。以所谓抽象的公平、正义为行使公共权力的基础,这是幻想。管理职能涉及谁管理,管理谁,如何管理;服务同样涉及服务谁,为谁服务。国家的阶级本性就能够比较清楚地显现出政府服务职能和管理职能的倾向性。虽然,有些理论家宣传西方国家是全民国家,事实是,至今只要是国家就不可能是全民的。全民普选是可能的,但选出来的政府不具有阶级性而属于全民,这是不可能的。只要看看号称民主国家的西方所实行的对内对外政策,就清楚它与财团的关系。一个社会中在经济上处于统治地位的阶级,就是这个国家的政治统治者,是国家本质的决定者,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问题的一条基本原理。
我们的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应“以人为本”,应建设服务型政府,使社会管理服务于大多数人民。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全体政府公职人员的义务。但社会主义国家同时具有保卫国家、防止外来侵略的职能;具有反对恐怖主义、维持社会主义稳定的职能。军队、警察和法院这些强力部门,仍然是国家构成中的重要部分。而在上层建筑中,马克思主义仍然是处于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态。
其实,资产阶级思想家虽然以人性论为基础来论述国家,但都不否认国家的强制性、权威性和统治性。马基雅维利在《君主论》中就毫不讳言,君主作为国家的统治者,必须培植一支忠实于自己的军队,建立维护国家统一的法律体系,并采取胡萝卜加大棒的方法,争取民心和使人民就范。霍布斯在其名著《利维坦》中以契约论的思想论证国家的起源,但他同样认为要走出人对人是豺狼的丛林法则,就必须让渡自己的权利给一个能代表集体的人,这就是国家。国家是恶兽利维坦,它既保护人,使人们不像在丛林中那样相互伤害,可同时国家又会吃人,因为国家代表暴力。
讲到国家职能时,不能不说到税收。税法是一门专业学问。我们搞历史唯物主义的不懂税法,但应该懂得一个基本道理,因为它与历史唯物主义关于国家的职能相关。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讲到国家不同于旧的氏族组织的不同之点:一是它按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二是公共权力的设立。可要维持这个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即捐税。所以,国家的职能有两个。一个是委派官吏。既然按地区划分,当然要有管理者,这就是官吏。在专制制度下,官吏是由统治者委派的。在民主制度下,官吏是选举产生的。但不管委派还是选举,总要有“官”员。另一个是征税。公共权力需要税收来维持。随着官吏队伍的扩大,军队、警察以及各种公共开支越来越多,财政开支越来越大,捐税就越来越重。封建社会有苛政猛于虎之说,苛政主要是税赋。过去老百姓嘲讽国民党,将国民党“万岁”称为国民党“万税”。随着封建制度向民主制度的转变,委派官吏变成了选举官吏。但捐税在任何社会制度下都始终存在。自古以来,不管国家的性质如何变化,征税是不变的。国家需要税收是合理的,关键是向谁征、如何征、做何用。道理似乎不难,主要是向富人征税。可在阶级社会中,富人有种种方法合理避税,而百姓无法逃税。过度征税,苛政猛于虎,民怨沸腾,难以久安。
从《诗经·伐檀》对统治者横征暴敛的咒骂起,中国历代诗歌中都有反对过重赋税的鼓与呼,即使封建盛世的诗歌也是如此。只要读读唐诗就知道。“民财匮矣,而求不已,下力极矣,而役不休,欲怨叹之不生,规其宁之惟永,犹断根以续枝,剜背以裨腹,刻目以广明,割耳以开聪也。”即使是牛马也需要草料,何况是老百姓。老百姓无法生存之时,就是统治者的末日来临之时。“民之所恶者莫如死,岂独百姓之心然,虽尧舜亦然,民困衣食将死亡,而望其奉法,不可得也。”
自古以来,没有不向农民征税的,只有当代社会主义中国免除农业税,种田还有补贴。这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可国家总要靠赋税才能存在。没有税收,国家就无法运转,社会各项建设也无法进行。服务型政府没有钱,就无法为百姓服务;管理型政府没有管理费,也难以管理。这个道理老百姓都懂。但我以为,从社会形态角度看,社会主义不同于资本主义,我们不可能指望单纯依靠通过税赋缩小贫富差距。这是一个重要举措,但并非唯一的方法。因为贫富差距问题属于分配问题,它不可能离开所有制问题。生产决定分配,这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道理。
税收的多少,取决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少鱼多,鱼是养不大的。这就牵涉到公有制的支柱作用。社会主义国家如果没有公有制,一切依赖私有者税赋,是走不远的。按照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生产方式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的理论,社会主义公有经济应该是社会主义经济结构中的主体,它同样应该为国家作出最大贡献。无论这种贡献称为上缴利润或称为税收,总之,既然它是公有经济,就必须发挥公有经济的支柱作用。同时,我们要发展其他所有制经济,增加税收。
财富是生产出来的,而生产要依靠实体经济。靠出卖土地、靠发行债券,而不发展生产,财源肯定枯竭。历史唯物主义是把社会主义的存在和发展建立在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虚拟经济的基础上。不进行物质生产,靠股票、靠债券、靠量化货币,任何社会都无法维持。总之,在物质生产之外去寻找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行不通的,除非人不要衣食住行,可以依靠吸西北风为生。如若这样,人类自己也会随着生产的停止而终结。
国家是上层建筑,它的性质决定于经济基础。它的职能和发挥职能的方式,也取决于经济基础和在经济基础中处于主导地位的阶级或社会群体。这样看,才是历史唯物主义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