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业技术宁夏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路基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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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一般路基施工(3)

3.3.5涵、台背回填

1.一般要求

(1)结构物应达到设计或规范规定的强度,隐蔽工程应验收合格。

(2)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回填材料。

(3)大型机械设备碾压不到位的地方应配备小型夯实机械压实。

(4)台背、涵管防水已涂好。

2.施工工序

3.施工要点

(1)桥涵填土的范围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执行,做好过渡段,过渡段路堤压实度应不小于96%,同时,纵向和横向防排水系统应连接通畅。

(2)结构物的填土应分层填筑,严禁向坑内倾倒,每层最大松铺厚度不得大于20cm。与路堤交界处应挖台阶,台阶宽度不应小于1m。

(3)台背填土的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梁式桥的轻型桥台台背填土宜在梁体安装完成后进行。柱、肋式桥台背填土宜在台帽施工前,柱、肋侧对称、平衡地进行。桥台背和锥坡的回填施工宜同步进行,一次填足,有围挡墙的通道桥宜在围挡墙施工完毕后进行台背施工,并保证压实整修后能达到设计宽度。台背回填部分的路床宜与路堤路床同步填筑。

(4)涵洞应在盖板安装或浇筑后,在洞身两侧对称分层回填压实。顶面填土压实厚度大于50cm时,方可通过重型机械和汽车。

(5)结构物回填前,应在台背用油漆画好每一层的松铺厚度标志线,并分层回填压实。每层压实经监理检测合格后,才可以进行下一层施工。施工、监理的压实度检测资料检测层位必须与台背上标记的层位数字一致。

(6)在填土过程中,应防止水的浸害。回填结束后,顶部应及时封闭。

(7)在涵洞两侧缺口填土未完成前,不得进行涵顶高程以上的填方施工。

4.质量控制

(1)地下水位较高的台背,在填筑前应根据设计或实际需求填筑大卵石,会同监理做好分层处理,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涵、台背回填分层填筑,各分层松铺厚度不得大于20cm,压实度不得小于设计值。

(3)桥涵台背宜选用透水性良好的砂类土。

3.3.6冲击增强补压

1.一般要求

(1)当设计采用该方案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行施工:长度大于200m,冲击碾压深度2m内无涵洞或其他构造物,冲击式压路机行走速度不得小于10km/h。否则应采用其他方案增强补压,但变更方案必须经监理审查业主批准。

(2)冲碾试验段工作已完成,试验段成果已得到批准认可。

(3)常规压实应已完成并检测合格。

(4)需要冲击补压的路段,每填高2m 应冲碾一次,填石路基每填高3m 应冲碾一次。砂性土及含水率高的黏性土不适宜冲击增强碾压。

(5)沉降观测点布置:按每20m 设一个横断面,每一横断面布置3个测点,分别是在路基中线和距离左、右外侧边线(含加宽部分)1m 处,并测出所布每个测点的高程。

2.施工工序

收集填筑资料、布设测点→检测测点高程→冲击碾压规定遍数→洒水整平碾压。

3.施工要点

(1)冲击碾压不得代替常规压实,路基冲击碾压前必须经检验合格(“五度”检测),并进行高程检测。

(2)原则上,路基每填高2m冲击碾压一次,每次为20遍,最后5遍沉降量不得大于1cm,具体参数应通过试验确定。路床(挖方段为石方的路段除外)顶面倒数第二层全线冲击碾压一次。

(3)对填土路基,冲碾后应对表层30cm 厚范围内进行重新整平碾压,压实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4)冲击式压路机最大瞬间冲击功率不得小于25KJ,轮重为16t,动力不应小于400马力,行走速度不得小于10km/h。

(5)冲碾时,应注意避免对涵洞或其他构造物造成损坏。

4.质量控制

(1)冲击碾压第3遍时进行沉降观测及含水量、密实度检测;冲击碾压4~19遍,每遍进行沉降观测、含水量检测,其中第5、10、13、16、19遍进行密实度检测,最后一遍都要检测并且还要对100cm深度压实度检测。

(2)最后5遍沉降量小于1cm,压实度达到设计要求。

3.4雨季施工

3.4.1雨季施工,应做好雨季施工项目安排。土方路堑作业一般应选择砂类土、碎砾石和弃方段施工。除施工车辆外,应严格控制其他车辆在施工场地通行,重黏土、膨胀土、盐渍土及利用方地段不宜在雨季施工。

3.4.2为保证施工质量及施工安全,在路堑施工中,根据雨水情况,应合理安排工程项目和进度。对边沟、截水沟、排水沟及弃土堆的整理等应在雨季前完成。应修建临时排水措施,保证雨季作业的场地不被洪水淹没,并能及时排除地面积水。

3.4.3雨季开挖土质路堑时,应分层开挖,开挖面应设置排水纵横坡,以便及时排除积水。

3.4.4雨季开挖路堑,挖至设计高程以上30~50cm 时,应停止开挖,并在两侧挖排水沟,待雨季过后,再挖到路床设计高程。

3.4.5低洼地段和高填深挖地段的土质路基、工程地质不良路段以及排水困难路段,不宜安排在雨季施工。

3.4.6雨季填筑路堤施工时,应注意填料的选择,宜选用透水性的碎石、卵石、砂砾、石方碎渣和砂类土做填料。

3.4.7雨季施工时,取土、运土、铺填、压实等各道工序应连续进行。雨前应及时完成已填筑完毕的土层,并做成2%~4%的横坡度,按要求设置挡水埂、排水沟,以便排除积水。

3.4.8应每天了解当地的天气变化情况,合理组织土方施工。运料车卸料后,推土机应立即跟上,推平距离够平地机工作时,平地机应尽快展开。遇到阴雨天气时,应及时碾压封住路基顶面,待天晴后再行翻晒、碾压。

3.5安全文明施工

3.5.1路基施工现场宜采用封闭式管理,现场出入口应悬挂“施工重地,闲人免进”的禁止标志。

3.5.2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状态良好。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停放位置应合理规划,分区布置,摆放整齐。设备应安全可靠,运转正常,严禁带病作业。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清洗。路基施工机械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大型机械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人专职防护,做到“五个一”,即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一本(机械施工日志)、一牌(设备标识牌)、一证(机械操作证)。每台机械都必须悬挂机械设备标识牌。

2.施工现场安装、拆装大型施工机械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单位负责人、安质部长、安全(设备)主管工程师应到场把关。转场时,应有专项方案、专项检测、专项见证、专项放行、专项检查。技术负责人、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及监理员要现场把关。不得安排大型施工机械夜间转场、移机。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时,现场必须有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监理员等有关人员把关。

3.正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在醒目位置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安全操作规程)。在易发生机械伤害的场所和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禁止和警示标志。

4.机械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酒后上岗或连续疲劳作业。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5.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各类机具设备。线缆接头必须绑扎牢固,确保不透水、不漏电,对穿越水、泥浆等位置应架空搭设。

6.在挖掘机、装载机、吊车等机械作业范围内,如有高压线、管线等,应尽可能避免机械化作业或派专人指挥监控作业。挖掘机、装载机作业时,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载人。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或机械通过。临近高压电缆以及起重机臂杆的回转半径达到施工现场范围以外的,均应按要求设置安全隔离设施。

7.运输车辆防护应符合当地的相关规定。运输车辆不得超速、超载、超限。不得人货混载。驾驶室不得超定员搭乘。自卸式汽车翻斗内严禁载人。

8.使用提升架运送石料时,应有专人指挥和操作,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使用提升架载人。

9.在施工场地狭小或作业繁忙地段,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员。

10.大型施工机械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四严禁”,即严禁使用没有制造资质的企业生产的设备、严禁使用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低素质人员进行大型机械操作、严禁施工现场大型机械施工违章作业、严禁大型机械带故障作业。

11.对于滑坡、崩塌、高陡边坡等高风险路基作业,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经有关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应设置明显的禁止、警告标志。

12.路基开挖作业,应自上而下开挖,严禁掏底开挖,无因开挖不当而造成的堑坡塌滑现象。开挖应与装运作业相互错开进行,严禁双层作业。松动的土、石块应及时清除,弃土下方和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示标志。

13.施工机械必须安装安全警示、提示装备,如蜂鸣器、倒车雷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