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世界欧美短篇小说之王系列(套装共8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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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骗子哲学

欧·亨利在中国走红的一个原因是他肯写那些“雄赳赳、气昂昂”的丑陋骗子,理直气壮、口若悬河地行骗,而且完全没有身为骗子要心虚的自觉。杰夫·彼得斯是他青眼有加的角色,几乎所有的骗子故事都是以这个名字送给读者的。从姓名暗示的角度看,Jeff这个名字也是神来之笔。Jeff是Jeffrey的昵称,在古德文中是“和平”的意思,文学作品中往往用来命名知识丰富,有抱负和才华的人。按说以欧·亨利的取名习惯,骗子是不配这样的美名的,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打破了自己的范式。

颠覆常规范式——外形的原型认识、故事情节的结构范式——是欧·亨利的特质。译者主要也是从这个角度出发选取了《丛林里的孩子》《醉翁之意》和《双料骗子》这三篇,它们各具特色,情节出人意料。

熟读欧美文学中的骗子故事之后,往往能归纳出若干骗术的套路,而一旦情节落入常规套路,读者就失掉了阅读的乐趣。欧·亨利笔下的骗子具有优雅的绅士派头、独特醒目的颜值,这个特征是非常规的,因为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在潜意识里认为骗子是有原型的。如果看一看早期的中国电影,哪个是真汉奸,哪个是打入敌人内部的地下工作者,凭借颜值就能一目了然,这是戏剧受文学的反作用。欧美文学中骗子多数外形出众,而《醉翁之意》这篇小说则颠覆了这种概念。

文首大段的外形描写成为故事铺开的伏笔,作者设定了主人公贾德森·塔特外貌与声音的对比,以及贾德森·塔特和男二号弗格斯·麦克马汉之间的对比,对方的音貌特质恰好与他相反。

贾德森·塔特“的容貌实在是丑陋,真真是我平生所仅见。他丑得与其说令人排斥,毋宁说是令人惊诧——那张脸好比林肯的脸一样凹凸不平,五官没有一处正常的,见了这样一张脸你肯定会仿佛中了魔法一样惊慌失措。他看上去真像一个恶魔,或者是渔夫捞出来的瓶子里冒出来的一股妖气的化身”。与之形成强烈对比的是他的声音,“当这个男人开口的时候,我感受到一种魔力。他的嗓音仿佛一支诱人的乐器,他的演奏虽然多少有点华而不实,那乐曲却引人入胜。他根本不打算让你忘却他面容的丑陋,反而当着你的面夸耀,让丑颜成为他的话语魅力的一部分。若是合上眼帘,你简直要追随着这位捕鼠人的笛声一直走到哈梅伦城的城墙边。”

与之对立的角色是弗格斯·麦克马汉,“要说他那英俊的外表,我必须承认他就好比免税的舶来品一样。他五官端正,一头卷曲的金发,一双碧眼笑意盈盈。人家说他长得和罗马博物馆里摆着的那个名叫赫尔墨斯(Herr Mees)的雕像一模一样,赫尔墨斯是掌管语言和口才的神祇……他话里的深意就好比你在瞌睡的时候床头漏雨,水都滴落在锡制的菜锅里似的。”

如果非要从这样的形象对立中找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这一真理的话也就没有了故事的趣味。主人公用华丽的情节铺垫了很久,得出一个结论:他的爱情、名望、成就都源于美好的声音,而关键时刻是印第安混血药剂师的药物挽救了他的声音,所以这个药好神奇、好灵验啊。作者亲自点明了读者的心情,那真是“打雷打雷”的感觉。一个圆满曲折的故事,天上一拳地下一脚的自我吹嘘,原来是为了卖咽喉药,让读者的心从五彩云端狠狠地跌落尘埃。这样超脱于范式之外的情节结构真的只是神来之笔吗?

《丛林里的孩子》和《双料骗子》都有精心谋划的骗子反被人骗的结构元素,这是喜剧故事的变体。一般而言,我们会认同好人亲自复仇或者设计一个复杂的陷阱,让骗子落网。这两篇小说都暗示我们:骗局无处不在,千万别自作聪明,一个骗子如果不是先动了妄念,就不会落入他人的陷阱。

《丛林里的孩子》借用了英国民间文学的元素,典故中的两个孩子被叔叔骗入丛林丧命,叔叔也没有好报。这样的故事结构在结构主义叙事分析中数不胜数。作者设计的主人公似乎精于谋算、胸有丘壑,他的抱负和雄心在文首的铺垫中如熊熊烈火,使读者暗暗期待他的谋算要怎样出人意料地展开。“年岁不饶人啊,将来你脑筋不好使的时候,再想中规中矩地骗那些成年人怕是应付不来,那时候就投奔纽约去吧。西部的冤大头一分钟出一个;要是换在纽约,冤大头多得好比鱼子一样,简直成帮成伙的,数都数不清!”这样的凌云壮志和精明狡黠确实和文末骗子的自问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过,比利,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是:好多百货公司里居然也都在卖同样的画,配了画框才卖3.48美元。但是单买画框的话,反而要3.5美元——这事我还是真想不透。”他居然还没有醒悟过来,而且还在计算账目上的出入,读者也是醉了。如果主人公恍然大悟,恐怕读者得不到现在的捧腹大笑。结构范式的摧毁才能给读者带来阅读的乐趣。当然也可以认为并不存在什么典故,丛林里的孩子就是山里娃的另一个变体,这个骗子到了大城市纽约就是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孩子,他哪里逃脱得了城里巨骗的精心陷阱呢?

《双料骗子》也是作者对自我情感的一种挑战,如果他真的有如文学评论中所述的那样对西部怀有莫名的憧憬与爱恋。最后获胜的利亚诺·基德(Llano Kid)是个典型的西部青年,残暴好斗,拿人命不当回事,踩着别人的血成就自己的英雄名声,游离于律法之外。这个定义不是我们预料到的西部故事。我们熟知的西部故事里有爱情,有英雄美女组合,有反面角色,无垠的草场与幕天席地的生活是英雄人物的性格养成元素。这一次的主角不仅有阶级观念——他认为杀了墨西哥人无所谓,好像当地人也普遍认同这个观念——还不择手段,只要能逃离,偷盗别人的马匹也做得出来,而偷马在当地的评价体系中要算到人品问题里,看来远比杀戮更严重,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卑鄙无耻、辣手无情之徒。最后他借助骗子领事撒克的手摇身一变,成为富家公子,而且更有甚者,他明明是这对可怜夫妇的杀子仇人。“我在拉雷多宰了的那个家伙,左手背上也有一模一样的文身。”

反过来再看看这个逃脱了惩罚的杀人犯尊姓大名——Kid,还是孩子,当然如果视之为动词,就有欺骗、戏弄的意思。以作者的命名习惯而言,主人公是配不上这个姓氏的,因而也是一种颠覆。

在这篇小说里,作者还进行了一次范式改革,是关于良心发现的。我们在道德故事中往往能读到好人最后获得补偿,或者得享天堂的极乐至福,或者在坏人临门一脚的时候醒悟过来;本篇则印证了“恶人自有恶人磨”的铁律,中国的读者肯定有会心一笑之爽。两篇故事都在此处戛然而止,留下充分的余地给读者窃喜,这也是颠覆常规的写作范式带来的喜悦。

丛林里的孩子[27]

在西部,蒙塔古·西尔弗算得上是最精明的街头推销员,也是卖艺术品赝品的骗子之中手段最高的。曾几何时,他和我在小石城[28]说过一回这样的话:“比利,年岁不饶人啊,将来你脑筋不好使的时候,再想中规中矩地骗那些成年人怕是应付不来,那时候就投奔纽约去吧。西部的冤大头[29]一分钟出一个;要是换了在纽约,冤大头多得好比鱼子一样,简直成帮成伙的,数都数不清!”

时隔两年,我意识到俄罗斯的那些海军上将的尊姓大名自己已经想不起来了,此外我还发现左耳朵上方居然冒出了几根灰白的头发;于是我明白该是采纳西尔弗的忠告的时候了。

我抵达纽约的时候正值正午时分,于是就到百老汇大街溜达溜达,这一遛居然跟西尔弗走了个对脸儿。他一身宽袍广袖的套装,斜倚在一家旅馆门口,用一条丝绸的手绢拂拭指甲上的半月痕。

“是患上了麻痹性痴呆,还是金盆洗手了?”我问他。

“你好啊,比利,”西尔弗说,“见到你真高兴。没错,西部的人好像攒出点儿小聪明来了,而且还真是不少。纽约我一直没动手,就是想当甜点最后再用。我也清楚算计这些人的东西未免有点儿卑鄙。纽约人整天忙着这事儿、那事儿,跑这儿、跑那儿,他们的脑子基本不用。要是让妈妈知道了我居然在剥这些脑子进水了的家伙的皮,我可不高兴。她栽培我是想让我更有出息点的。”

“难道说,给人做植皮手术的老大夫的候诊室里已经挤得水泄不通了吗?”我问道。

“啊,不是这意思,”西尔弗说,“要想今天口头上赢了我,你犯不上非得把‘表皮’还给我。我到这里也只有一个月,不过什么时候开张都没问题。威利·曼哈顿主日学校的学员个个主动捐赠给我一块皮,我才恢复了原本的风光,这些人兴许会把自己的相片寄给《每日晚报》。”

“我一直在琢磨这座城市,”西尔弗说,“我天天都看报纸。好比连市政厅里的猫都能认识一位姓奥沙利文[30]的人一样,我对这座城市了如指掌。在这里的人,你要是谋算他们的钱谋算得稍微慢一点,他们一时都忍不得,非得赖在地上大呼小叫、连踢带打不可。来我屋里谈吧,我都告诉你。看在当年的分儿上,比利,咱俩联手,好好在这座城市里淘淘宝吧。”

西尔弗领我走进一家旅馆,房间里散落着好多无关紧要的杂物。

“这些住在大都市里的草包,我有的是办法骗出他们的钱来,”西尔弗说,“比南卡州查尔斯顿市做米饭的菜谱还丰富。这些家伙不论你下什么饵都能咬钩。绝大多数的人都是脑积水。智商越高,思维能力反而越低。哎哟,前几天,小洛克菲勒的肖像画就被人家卖给了约·皮·摩根,非说是安德烈亚·德尔·萨尔托笔下闻名遐迩的《圣约翰像》,不是吗[31]?”

“瞧见旮旯里堆着的那捆印刷品了吗,比利?那都是金矿股票。有一天我才刚刚卖了两个钟头就不得不停手。怎么回事呢?我造成了交通堵塞,被警察逮捕了。为了买这些股票,人们都打起来了。就在去警察局的路上,我还卖了一沓子给警察,之后就没再出手。我又没想让人家直接把钱送给我。我希望大家能在交易的时候多少动动脑子考虑一下,也好让我的自尊心免受伤害。我希望哪怕是掏一个大子儿给我,他们最好能先猜猜看‘芝哥’这个地名里少了哪个字,或者在耍牌的时候先摸到一对九。”

“另外还有一个不起眼的小伎俩,就是因为毫不费力,我只好搁置起来不用了。瞧见桌上那瓶蓝墨水吗?我用墨水在手背上画了一个铁锚,假装文身,然后跑到银行跟人家说自己是杜威[32]上将的侄子。我设计了一张一千元的支票,以他的名义签署的,银行答应给我兑付现款,可其实这位叔叔我是只知道尊姓,不知道大名。不过你瞧纽约这个城市多容易得手啊。要说入室抢劫的,除非屋子里热饭热菜全都准备停当,还有几个大学生听候吩咐,否则抢劫犯都不稀罕进人家的家门。满城的高端住宅区里这些家伙都犯过血案,可是,这种案子通纽约上上下下顶多算是故意伤害。”

“蒙蒂[33],”趁西尔弗缓口气的时候我说道,“你对曼哈顿的这番挖苦还真是精辟,不过我还是觉得有点没谱儿。虽说进城来刚刚两个钟头,可是我仍然觉得曼哈顿不会像个小处女那么好蒙。城里的乡土气不多,不合我的口味。要是这里的人头发上沾着一根儿半根儿的稻草,套上一件棉绒坎肩,挂上一根七叶树做的表坠,我肯定觉得舒心得多。我觉得这些人未必好应付。”

“一语中的,比利,”西尔弗说,“离乡背井到这来的人都有这种感觉。跟小石城还有欧洲一比,纽约太大了,所有外地人都胆战心惊。跟你说,当地人要是不肯把全部身家都塞进洗衣篮里、喷好了杀菌剂给我送过来的话,我简直想扇他们一耳光。居然要亲自跑上大街去骗钱真是让我不痛快。在这座城里,什么人见天戴着钻石?哎哟,是窃听者的老婆温妮,还有诈骗犯的新娘贝拉。把纽约人的钱掏出来真是好比在椅套上摆朵蓝色玫瑰一样轻而易举。能让我发愁的事只有一件:要是衣服里塞满了面额二十元的钞票,坎肩口袋里的雪茄烟准得给这些钱压折了。”

“我也盼着就跟你说的一样,蒙蒂,”我说,“不过要是我当初没有那么心高气傲,在小石城做个小买卖就肯心满意足,倒也不错。小石城里从来就没缺少过农场主,要是想找几个人在申请新添一家邮局的请愿书上签个名,然后拿着这份请愿书跑到银行里去申请个两百块钱的贴现[34],总能找到几个人。可是本地人好像生来就有回护自己的本能,一毛不拔。就怕是咱俩的本领对付不了本地人。”

“不要揪心,”西尔弗说,“这座城市从杰维尔[35]到塔里堂[36]我都揣摩得透透的了,就好比北河算是哈德逊河的一支,而东河其实根本不是一条河,这些我都心知肚明。哎哟,住在百老汇大街两边的四个街区的居民这辈子只见过摩天大楼,其他的建筑压根儿都没见过!不出三个月,一个能干的西部好汉肯定能引人瞩目,不是博得张三慷慨解囊,就是招来李四勃然大怒。”

“太夸张的就算了,”我说,“除了向救世军[37]求助,或者跑到海伦·古尔德小姐[38]的门前装可怜之外,你还知道有什么瞬间就能奏效的招数,让我能叨登出一两个美元花花吗?”

“招数有的是,”西尔弗说,“本金带了多少,比利?”

“一千块钱。”我告诉了他。

“我手里有一千二,”他说,“咱俩合伙经营个大买卖。能赚出一百万巨款的法子我有的是,所以都不知道该从哪个下手了。”

翌日清晨,西尔弗跑到我的旅馆来见我,他高门大嗓、情绪激昂,透着一股喜气。

“今天下午咱们和约·皮·摩根见个面吧,”他说,“我在旅馆里认识的一个人想要从中介绍。这个人是摩根的朋友。他说摩根乐意和西部来客见面。”

“听上去不错,有鼻子有眼的,”我说,“我很愿意认识摩根先生。”

“跟个把金融大王混个脸儿熟,”西尔弗说,“哪有什么坏处。纽约人跟外来客交际的方式我还真有点赞赏。”

西尔弗认识的那个人名叫克莱因。下午三点钟的时候,克莱因引着那位华尔街的朋友来到西尔弗的房间,跟我们俩见面。这位“摩根先生”的外形和照片里差不多,他左脚上包了一块土耳其毛巾,走路时拄着一根文明棍儿。

“这位是西尔弗先生,这位是佩斯库德先生,”克莱因说道,“再来介绍这位金融界巨擘的名字好像有点多余吧——”

“省省吧,克莱因,”摩根先生说,“很高兴认识二位先生;我对西部兴致很高。克莱因告诉我,二位来自小石城。我想那边有一两条铁路是我的财产。二位之中要是哪位愿意玩一两把沙蟹[39]游戏,那我——”

“喏,皮尔庞特,”克莱因打断他的话,“你又忘啦!”

“请原谅,二位先生!”摩根说,“自从得了严重的痛风,我也只有在家里偶尔玩玩纸牌了。在小石城住的时候,哪位认识独眼龙彼得斯,难道都不认识吗?他住在新墨西哥州的西雅图[40]。”

不等我们搭腔,摩根先生已经抡起文明棍儿敲打着地板,来来回回踱着步,破口大骂起来。

“是不是因为今天有人在华尔街抛售你的股票啊,皮尔庞特?”克莱因笑嘻嘻地问道。

“股票?没有!”摩根先生咆哮着喊道,“是因为那幅画,我还派了代理商去欧洲替我买。刚才忽然想起来这回事。今天他给我发了电报,说在意大利满世界地找也没找到。到明天的话,我就出价五万元买那幅画——好吧,我出七万五千元。我还给了那个代理商一张Alacarte[41]好让他用来买画呢。真是搞不懂,怎么每家画廊会让一幅达·芬奇——”

“怎么,摩根先生,”克莱因说,“我还以为达·芬奇的画作都在你的手里呢。”

“那幅画是什么样子,摩根先生?”西尔弗问道,“肯定跟熨斗大楼[42]的外立面一样庞大吧。”

“您的艺术修养只怕是都修到屁股上去了,西尔弗先生,”摩根说,“那幅画只有27×42英寸见方;题名是‘爱人的休闲时光’,画里表现了众多披斗篷的模特儿在一条紫色河流的岸边舞蹈的场景。电报上说兴许那幅画已经送到美国来了。要是买不到那幅画,我的藏品就永远有缺憾。好吧,就聊到这儿吧,先生们;我们金融家都必须保持早睡的习惯。”

摩根先生和克莱因相携着乘车离去了。我和西尔弗聊起天来,说这些大亨居然这样简单,居然对人毫不质疑;西尔弗说,谋算摩根这种人的钱简直丢人;我说我也认为确实不怎么光彩。克莱因回来后提议大家饭后去散散步,于是我和西尔弗还有他一行三个人沿着第七大道看起风景来。克莱因在一家当铺的橱窗里看到一对袖扣,爱得不得了,于是进店去买,而我们两个也跟了进去。

大家返回旅馆之后,等到克莱因走了,西尔弗蹭地一蹿跳到我眼前,比比画画地说道。

“你瞧见了吗?”他问道,“你瞧见了吗,比利?”

“什么东西?”我问。

“哎呀,就是摩根想买的那幅画。就挂在当铺里,柜台后面。因为克莱因也在,我就什么都没说。果真是那玩意儿,毋庸置疑。那些姑娘画得跟真人似的,个顶个曲线妖娆,要是穿上连衣裙,那三围的尺码都得是36:25:42英寸。在画上姑娘们正伴随着蓝调音乐在河岸上跳单人踢踏舞[43]。摩根先生说他愿意出多少钱来着?哦,可别非逼着我告诉你啊。当铺里的人绝对想不到自己挂了一件什么东西。”

转天一大早,那家当铺开张做生意的时候,我和西尔弗早已经候在门口了,仿佛急不可待地要把隆重的大西装典当了好买杯酒喝似的。我们俩踱着步进了门,开始打量表链。

“上面挂的那幅画色彩太张扬了,”西尔弗一副无可无不可的样子对当铺老板评论道,“不过画里那个露出了肩胛骨、披着红纱的姑娘挺合我的胃口。我出价2.25美金,怎么样,这些钱足够让你把这么个易碎的货赶紧清出仓库了吧?”

当铺老板微微一笑,继续给我们展示镀金表链。

“那幅画,”他说,“是去年一个意大利人抵押给我的,贷款五百块钱。那幅画名叫‘爱人的休闲时光’,是列奥纳多·达·芬奇的作品。两天前合同到期,因此现在已经成为绝当品。我这儿有一款表链正当流行呢。”

足足半个钟头之后,我和西尔弗给当铺老板付了两千块钱,带着那幅画出了店门。西尔弗带着画打了一辆车,直奔摩根的办公室。而我则返回旅馆去等他。两个钟头以后,西尔弗回来了。

“见到摩根先生没有?”我问道,“他花了多少钱买这幅画?”

西尔弗坐下来,拨拉着台布的流苏有点发傻。

“其实我根本没有见到摩根先生的面,”他说,“因为摩根先生去欧洲了,走了一个月了。不过,比利,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是:好多百货公司里居然也都在卖同样的画,配了画框才卖3.48美元。但是单买画框的话,反而要3.5美元——这事我还真是想不透。”

醉翁之意

当他从德斯布罗塞斯大街的轮渡出站的时候,我禁不住对他产生了兴趣。他那一身的气派分明是踏遍了千山万水,与纽约城久违之后,以城主姿态重新踏入自己的领地。然而我却对他的这身气派不以为然,这座遍地哈里发[44]的富贵城池里满地都是滑不溜丢的鹅卵石,我坚信他的双脚哪块石头都不曾踩到过。

他身穿一件宽松的衣服,呈浅褐色,还带点蓝瓦瓦的颜色,很是古怪;头戴一顶传统的圆顶巴拿马草帽,不像北方那些爱花哨的人诚心要丑化这种热带地区的头上设备那样把帽顶捏出个窝儿,也没有歪戴着。此外,他的容貌实在是丑陋,真真是我平生所仅见。他丑得与其说令人排斥,毋宁说是令人惊诧——那张脸好比林肯的脸一样凹凸不平,五官没有一处正常的,见了这样一张脸你肯定会像中了魔法一样惊慌失措。他看上去真像一个恶魔,或者是渔夫捞出来的瓶子里冒出来的一股妖气的化身。后来这人告诉我,说自己的名字叫贾德森·塔特;那么我们权且用这个名字来称呼他吧。他系了一条绿色的绸缎领带,上面扣着一枚托帕石丝巾扣;手里还拄着一根鲨鱼脊骨制成的拐杖。

贾德森·塔特跟我搭讪了几句,泛泛地问起这座城市里的街道和旅馆,仿佛一时之间记不清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我正住在市中心一家宁静的旅馆里,我想没有理由诋毁自己的下处,于是当天夜里的凌晨时分,我俩吃也吃了,喝也喝了(我掏的腰包),准备在旅馆的大堂静谧的一角坐下来,抽支烟。

贾德森·塔特心里有事儿,看来很想说给我听。他已经把我当成了朋友。可是每逢一句话终了,他都把一只轮船上的大副才有的、被烟熏黄的巨掌举到我眼前,离我的鼻子不足六英寸的地方强调一下自己的话。但凡看到这只巨掌,我都在心底暗想,他对陌生人有敌意的时候是否也是如此孟浪呢。

当这个男人开口的时候,我感受到一种魔力。他的嗓音仿佛一支诱人的乐器,他的演奏虽然多少有点华而不实,那乐曲却引人入胜。他根本不打算让你忘却他面容的丑陋,反而当着你的面夸耀,让丑颜成为他的话语魅力的一部分。若是合上眼帘,你简直要追随着这位捕鼠人的笛声一直走到哈梅林城的城墙边[45]。不过再往前走一步的话,恐怕唯有你更孩子气才会继续跟着他走。还是让他按着自己的词句谱曲吧,这样如果听起来不好听,也是曲子的毛病。

“女人,”贾德森·塔特说,“都是神秘莫测的动物。”

我的心一沉。我可不是来听这段老调门儿的——这种陈词滥调早就被人驳斥得体无完肤,无聊又无据,不合逻辑,而且言语恶毒,很明显就是句诡辩之辞。这话分明是女人自家传出来的谎话,从古老岁月里就编出来的、莫须有、讨人嫌的话,听着刺耳,偏偏没有根据,阴险得很。这是女人自己想要证明、进一步证明、再进一步证明自己是多么有魅力、善规划,因此采取卑鄙、诡秘的诈骗手段,暗示、蒙骗、灌输、传播,并且独具匠心地传到人们耳朵里的。

“哦,我还真不知道!”我操着一口本地话应道。

“奥拉塔玛听说过没有?”他问道。

“兴许吧,”我应道,“印象中好像是一个踮脚尖儿跳舞的演员,也许是个刚兴建的郊区,又好像是一款香水,貌似就叫这个名字。”

“是一座海滨小镇,”贾德森·塔特说,“位于一个你一无所知、也无法理解的国家。在那个国家是一个独裁者说了算,革命和叛乱是家常便饭。就在那座小镇里,上演了一幕非凡的生活大剧,担纲主角的是美洲第一丑男贾德森·塔特,还有无论历史上还是文学里都堪称第一美男的探险家弗格斯·麦克马汉,以及奥拉塔玛镇镇长的美貌女儿安娜贝拉·扎莫拉小姐。还有一件事得提一提——世上唯有乌拉圭的三十三人省[46]才长有‘楚楚拉’这种植物。我提到的那个国家的物产包括贵重的木材、染料、黄金、橡胶、象牙,还有可可。”

“我还真不知道,”我说,“南美洲居然也出产象牙。”

“这误会可不是一星半点儿,”贾德森·塔特说道,这么几个字用他那悦耳的嗓音说出来至少转了一个八度音阶,“我可没说过刚才提到的那个国家在南美洲——我说话必须严谨,亲爱的老兄;要知道,我在那里是搞过政治的。不过,话说,我跟那个国家的总统下过棋,是用貘的鼻骨制成的棋子,那是当地的一种奇蹄目动物,生活在科迪勒拉山脉[47],它的鼻骨眼瞧着就跟上好的象牙一样。”

“不过我想告诉你的不是动物的事,而是关于浪漫、探险,以及女人的行事风格。”

“我隐身在那个共和国的最高掌刑人[48]桑乔·贝纳维德斯那个老家伙背后,掌权十五年。你在报纸上见到过他的照片——照片上是个多愁善感的黑人,一部连鬓胡子好比瑞士产的音乐盒圆筒上的音符,右手里握着一个纸卷,像是用来在家用圣经上填写子孙生辰的那张纸一样。哎哟,曾几何时,那位巧克力色的统治者可是种族界限和南北半球问题上最惹人关注的人物。他究竟能流芳天下还是玉石俱焚还真是没谱。要不是当时的美国总统是格罗弗·克利夫兰[49],肯定有人要把他称作南美洲的罗斯福。他总是当个一两届首领,之后就指定一个接班人临时过渡,好卸任一阵子。”

“可是所有这些好名声都不是‘解放者’贝纳维德斯自己赢来的。不是他,是贾德森·塔特。贝纳维德斯不过是个应声虫。都是我在建言献策,告诉他什么时候该宣战,什么时候该提高进口税,什么时候该穿上朝的长裤。不过我想说的可不是这些。我怎么就成了如此一个人物呢?我来跟你说说,那是因为从亚当初次睁开双眼、把嗅盐推到一边,问道:‘我这是在哪儿啊?’的那一刻开始算起,会出声的人里我的健谈是得天独厚的。”

“你瞧也瞧得出来,大概除了新英格兰早年间基督教科学派[50]的那些人的照片以外,我是你平生见过的最丑陋的人。因此,年纪不大的时候我就认识到,必须口齿伶俐,才能弥补形象的缺憾。我已经做到了。我想什么就能来什么。我在贝纳维德斯背后给他撑腰支着儿,历史上那些非凡的幕后人物,好比塔列朗[51]、蓬帕杜尔夫人[52]、洛布之流跟我一比都有如杜马议会[53]的少数派报告一样渺小。凭我一张嘴,只字片语就能说得多少国家背负债务、多少国家逃脱债务,说得三军将士在战场上入眠,平息多少暴乱,遏制多少炎症,税收、拨款和盈余都能因我而削减,我的一声呼哨像鸟鸣一般,既能叫来好战的猎犬,也能叫来主和的鸽子。别的男人外形英俊、身佩肩章、一把虬髯、长着希腊人一样的轮廓,这些都和我无关。头一次看到我的时候,人家难免吓得一哆嗦。可是我一开口,要不了十分钟他们就听得入了迷,除非是心绞痛晚期患者。男人也罢,女人也罢——来了就得入迷。那么,你不会以为女人会向往长着我这么一张脸孔的男人吧,是不是?”

“哦,不会啊,塔特先生,”我说,“历史会因为美女配丑男的事熠熠闪光,小说才因此乏善足陈。好像……”

“不好意思,”贾德森·塔特打断我的话,“你没太明白我的意思。你得听我把故事说完。”

“弗格斯·麦克马汉是我在国都里的一个朋友。要说他那英俊的外表,我必须承认他就好比免税的舶来品一样。他五官端正,一头卷曲的金发,一双碧眼笑意盈盈。人家说他长得和罗马博物馆里摆着的那个名叫赫尔墨斯(Herr Mees)[54]的雕像一模一样,赫尔墨斯是掌管语言和口才的神祇。我猜他是一个德国生的无政府主义者。那种人总是不动窝儿,就是嘴上说个不停。”

“可是弗格斯不善言谈。他从小就形成了一个观念,长得好就万事顺遂。他话里的深意就好比你在瞌睡的时候床头漏雨,水都滴落在锡制的菜锅里似的。可是我俩偏偏成了朋友,也许就是因为我们截然不同,你难道不觉得吗?在我刮胡子的时候,弗格斯盯着我这张万圣节鬼脸面具一样的脸——我把自己的脸称作鬼脸聊以解嘲——,仿佛很是开心;而我每逢听到他吐出几声微弱的哼哼唧唧——他把这种声音称为说话——,身为一个有一副金嗓子的怪兽,我也心满意足了。”

“有一次,我觉得必须到奥拉塔玛这座海滨小镇走一趟,来解决诸多的政治动乱,再到海关和军部砍掉几颗脑袋。弗格斯拥有国家的冰和硫黄火柴的特许经营权,他说愿意陪我一起去。”

“于是,在骡队的铃铛的叮叮当当声里,我们飞速抵达了奥拉塔玛小镇,这座小镇也就归我们所有了,这事就好比但凡西奥多·罗斯福还在奥伊斯特海湾[55]住,长岛湾就不可能归属日本一样。我嘴里说是我们俩,其实指的是我自己。任何一个游历过四座国家、两片海洋、一个海湾加一个地峡,以及五个群岛的人都听说过贾德森·塔特的威名。他们都称我为绅士探险家。黄色报刊有五个栏目写到过我,一家月刊上用了四万字(算上空白处的装饰)的篇幅介绍我,《纽约时报》的第十二页整版都是我的消息。要是说我们在奥拉塔玛小镇的待遇有一星半点是靠弗格斯·麦克马汉的美貌赢来的话,我就把我的巴拿马草帽上的价签生吞下去。都是因为有我在,人家才肯张灯结彩地表示欢迎。我这人不爱嫉妒,我不过是在陈述事实。当地人都是尼布甲尼撒[56],他们匍匐在我的面前亲吻草地,因为镇子上没有尘埃可以让他们亲吻。他们对着我贾德森·塔特躬身致意。他们都知道我才是桑乔·贝纳维德斯幕后的掌权派。对他们而言,从我嘴里吐出的只字片语比任何人说的话都要意义深远,好比从东方奥罗拉图书馆运来了馆里所有的毛边书[57]。还有人花了好多时间美容——擦冷霜,按摩面部肌肉(总是向着眼角的方向推),还用上了安息香酊收紧松弛的皮肤,用电疗来除掉黑痣——这是要干吗?就为了形象好看。噢,那可是离谱了!美容师应当调理的是喉咙。引人瞩目的是言辞,可不是粉刺;是语句的华丽,可不是肌肤的滑腻;是话语的悦耳,可不是妆容的悦目;是甜美的巧言,可不是如花的令色——留声机比照相机更有意义。我还是有什么说什么吧。”

“当地的最高层人物把我和弗格斯安置在蜈蚣俱乐部里,那是搭建在木桩上的木结构房屋,木桩都沉在水底。潮水仅有九英寸深。镇上大大小小的官员,无论高低贵贱都跑来屈膝磕头。那可不是冲着那位赫尔墨斯(译者注:前文提到弗格斯外形美好,肖似赫尔墨斯雕像)。他们早就听说过贾德森·塔特的大名了。”

“有天下午,我和弗格斯·麦克马汉坐在蜈蚣俱乐部的朝海的走廊里喝着冰镇朗姆酒,聊着天。”

“‘贾德森,’弗格斯说道,‘有位天使就在奥拉塔玛镇上。’”

“‘只要,’我就说了,‘不是加百列[58]就好,你怎么一副听到最后审判的号角似的腔调?’”

“‘是安娜贝拉·扎莫拉小姐,’弗格斯说道,‘她……她……她真是可爱得……让人沉沦!’”

“‘太棒啦!’我一边说,一边心花怒放地笑起来,‘要说你描绘自己心上人的那个腔调还真是上了心呢。你让我想起了浮士德[59]追求玛格丽特的那一幕,’我说,‘就是说,假如他在掉进舞台层板底下以后才追求玛格丽特的话就好了。’”

“‘贾德森,’弗格斯说道,‘要知道你的模样和犀牛一样一无是处。你不可能对女人感兴趣。可是我的心已经随着安娜贝拉小姐走了。所以我才跟你说这个。’”

“‘噢,很可能。’我说,‘我的这张脸就好比在尤卡坦州[60]的杰弗逊县那里坚守着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地下宝库的阿兹特克[61]神像,这个我清楚。可是老天对我有补偿啊。比如说,在这个国家,举目望去,哪怕再接上几根电线杆,在杆顶上遥望,视线可及的地方,乃至视线不可及的地方,我都算个人物。还有,’我又说,‘当我驾驭着我的口腔、嗓音、喉咙和他人争辩的时候,我的遣词用句可不仅仅局限于一架廉价的留声机播放出来的那些烂玩意儿,那些怕是水母的胡言乱语。’”

“‘哦,我知道,’弗格斯温言说道,‘闲聊我不拿手,正事我也不善谈。所以我才跟你说。我想请你帮忙。’”

“‘有什么可以帮忙呢?’我问道。”

“‘我已经买通了安娜贝拉小姐的保姆[62]替我卖命,这个人名叫弗朗西斯卡,’弗格斯说道,‘贾德森,你在这个国家那可是大名鼎鼎的伟人、英雄。’”

“‘的确,’我说,‘这是我应得应分的。’”

“‘而我,’弗格斯说道,‘则是北至北极圈、南至南极冰原最美貌的男人。’”

“‘仅限于面相和地域的问题的话,’我说,‘我自然要赞同你的说法。’”

“‘你我两人肯定能把安娜贝拉·扎莫拉拿下,’弗格斯说道,‘要知道,这姑娘出自古老的西班牙家庭,只能在她赶着家族的马车在午后围着广场兜圈子的时候瞅她一眼,或者在晚间透过镶栅栏的窗子能见她闪过,平时她简直和天上的星星一样高不可攀。’”

“‘拿下了归我们俩谁啊?’我说。”

“‘当然是我,’弗格斯说道,‘你见都不曾见过她。现在,我已经吩咐弗朗西斯卡在几个场合里都指着我说我就是你。于是她在广场见到我的时候,就会以为自己见到的是国内最伟大的英雄、政治家和浪漫人物,唐·贾德森·塔特。兼有你的名望和我的容貌为一体的男人,她哪里抗拒得了?你的那些耸人听闻的故事她当然都听说过。然后又瞧见了我。女人家还能有什么所求?’弗格斯·麦克马汉说。”

“‘她的要求能降低一点吗?’我问道,‘我们俩如何各展风采,又如何分摊战果呢?’”

“而后,弗格斯就把自己的计划告诉了我。”

“他说,镇长唐·路易斯·扎莫拉家有一个天井,这个肯定会有的。天井就是一种从内院通向大街的入口。天井的一角是他女儿的窗子——那里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你猜他要我怎么做?哇喔,他了解我的谈吐恣肆,有魔力、讲技巧,就提议让我大半夜地进入天井,天到那般时节我这张牛鬼蛇神般的面孔看也看不清,然后替他吐露爱情——替那个她在广场上见到过、误以为那就是唐·贾德森·塔特的美貌男人求爱。”

“我怎么就不能替自己的朋友弗格斯·麦克马汉尽尽心呢?能开口求我帮忙就等于是对我的赞美——等于承认他自己存在不足。”

“‘你这个笨笨的小木偶,皮肤白如百合,头发精致发光,真是精雕细刻出来的人儿,’我说,‘我就帮你这个忙。你去安排吧,夜里把我带到她的窗外,在颤音般波动的月光下,我的爱语浩浩荡荡而出,然后她就归你了。’”

“‘把脸藏好了,贾德,’弗格斯说,‘看在老天的份上,千万把脸藏好了。论感情的话,我怎么也得算你的朋友,可这回是交易。要是我自己会聊天,我怎么也不会求你帮忙。瞧着我的脸、听着你的话,我还真看不出她还能逃出我的手心儿。’”

“‘你的手心儿?’我说。”

“‘我的手心儿。’弗格斯说。”

“于是,弗格斯和那个保姆弗朗西斯卡把细节都理顺了。有天入夜以后,他们给我捎来一件黑色的高领长披风,夤夜之中把我引到那座宅邸里。我站在天井的那扇窗户旁边,终于听到隔着栅栏的那一边传来轻柔甜润的声音,仿佛天使的轻吟。我只能隐约看到屋内有一个身着素裳的身影;而我出于对弗格斯守信,把披风的领子高高竖起,毕竟也是七月天,进了潮湿的季节,深夜时分外凄冷。之后一想起弗格斯舌头打结的样子,我差一点喷笑出声。强压下笑意,我开口说话了。”

“哎呀,先生,我对安娜贝拉小姐足足说了一个钟头。之所以说是‘对’她说话,是因为不曾‘陪’她说话。她只是时不时地应一声:‘哦,先生。’或者‘那么,您不是说真的吧?’要不就说:‘我知道您其实不是这个意思。’类似这些话都是姑娘们在人家正大光明地追求她们的时候说的话。我们俩都通晓英语和西班牙语两种语言,于是两种语言我都用上了,好为自己的朋友弗格斯赢得芳心。要不是窗户上装了栏杆,本来用一种语言也就足够了。这一个钟头过后,她端茶送客,还送给我一大朵红艳艳的玫瑰。回家后我就把花转送给了弗格斯。”

“我假扮自己的朋友到天井里安娜贝拉小姐的窗边幽会,每三四天一去,这样持续了三个星期,她终于承认,芳心可都在我的身上了,还说起每天下午驱车去广场的时候回回都看到了我。当然,她见到的其实是弗格斯。可是真正赢得她的芳心的是我的谈吐。假使去幽会的是弗格斯本人,乌漆墨黑的地方他英俊的外貌谁能看得清,又说不出一句给自己添彩的话,还想成事不是可笑嘛!”

“最后那天夜里,她允婚了——就是说,要嫁给弗格斯。她把玉手从栏杆之间伸出来让我亲吻。一吻之后,我把这个佳音带给了弗格斯。”

“‘吻手的事你应当留着让我来。’他说。”

“‘从今往后都归你,’我说,‘吻个不停,千万别说话。兴许她笃定自己已经爱上你以后就分辨不出真正的交谈和你发出的含糊不清的咕哝声有什么区别了。’”

“要说,我还从未亲眼见过安娜贝拉小姐。于是,在转天弗格斯邀我同去广场一走,好观赏一下奥拉塔玛社交界每天一次的骑马散步和展示的时候,我去了,这种活动我原本不感兴趣。小孩和狗狗们看到我的面容之后,立马冲进香蕉林和红树林沼泽地。”

“‘她来了,’弗格斯捻着胡须说道,‘就是那个身穿白色裙装,一匹黑马拉的敞篷车。’”

“这一眼望去,我觉得脚下的大地都在震颤。因为在我贾德森·塔特看来,安娜贝拉·扎莫拉小姐当真是世间最美丽的女性,从那一刻起,世上唯有她堪称美女。这惊鸿一瞥之后,我就明白了我们俩必定彼此相属,不离不弃。想起自己的容貌,我险些晕厥;又一想自己在其他方面得天独厚,我又重新站稳了脚跟。我居然替别的男人追求了她三个星期!”

“安娜贝拉小姐的马车缓缓驶过的时候,她那夜色一般漆黑的双眼从眼角里温情款款地、久久地凝视着弗格斯,那样的凝望要是看的是贾德森·塔特,肯定能让他飘上云端,仿佛驾上了橡胶车轮的战车直冲天堂。可是我身边那位美男子却只是拢了拢头上的卷发,像个大众情人似的得意地笑着昂首阔步。”“‘你觉得她怎么样,贾德森?’”弗格斯装模作样地问道。

“‘非同一般,’我说道,‘在我心里她就是贾德森·塔特太太。要是对朋友耍心眼儿我就不算好汉。所以听好了,我提醒过你。’”

“我觉得弗格斯笑得要闭过气去了。”

“‘好,好,好,’他说,‘你这个丑八怪!你也入迷了,是不是?真不赖!不过你来不及了。弗朗西斯卡告诉我,安娜贝拉一天到晚总把我挂在嘴边儿。当然,你大晚上陪她甜言蜜语我也非常领情。可是,要知道,我心里想着要是由我亲自出马肯定也能行。’”

“‘是贾德森·塔特太太,’我说,‘这个称谓给我记好了。当初你是借我的舌头来衬你的美貌,小伙子。可是你没法把容貌借给我,从今往后我的舌头还是我自己的。”是“贾德森·塔特太太”,这个称谓你给我牢记在心里,这是以后要印在三吋半长、两吋宽的名片上的。就这样。’

“‘好吧,’弗格斯一边说一边又笑了起来,‘我已经和她的父亲,那位镇长,谈过了,他乐意。明天晚上他要在新建的仓库里举办个舞会。要是你会跳舞,贾德,希望你来见见未来的麦克马汉太太。’”

“可是到了第二天晚间,当扎莫拉镇长家的舞会音乐奏响到最高潮的时候,我贾德森·塔特身着一件崭新的白色亚麻外衫一步踏了进来,那气派就好像他是全国上下最了不起的人物,当然这话还真有其事。”

“有几位乐师看到了我的脸,不由得漏了几个音符,还有一两位性情羞怯的小姐惊叫了一两声。可是那位镇长紧赶慢赶地跑来,恨不得要用额头给我的鞋子擦掉灰尘。我若是只有一副好相貌,进门来的时候是不可能如此惊心动魄的。”

“‘扎莫拉先生,’我说,‘久闻令爱容貌非凡。若得引见,鄙人将不胜荣幸。’”

“墙边大约安置着六七十把柳条编的摇椅,靠背上都套着粉红色的椅套。安娜贝拉小姐就坐在其中一把椅子上,她身着雪白的瑞士服装,脚蹬红色便鞋,鬓发间珍珠与萤火虫交相辉映。弗格斯则身在房间的另一端,正在竭力摆脱两个深褐色皮肤、一个陶土色皮肤的姑娘的纠缠。”

“镇长把我带到安娜贝拉面前,为我引见。当她第一眼看到我的容貌时吓了一大跳,手中的扇子不禁掉落了下来,椅子也几乎仰翻过去。这样的反应我也是习以为常了。”

“我在她身畔落座,开口聊天。听到我的声音,她惊跳了起来,瞪圆了双眼足有鳄梨那么大。她简直无法把我的语音和我的容貌匹配起来。可是我保持着C调跟她聊着天,C调是适合女性的音调;于是,时隔不久她就静坐在椅子里,双眸中浮现出一副梦幻的神采。她的反应已经渐渐随着我走了。她曾经耳闻贾德森·塔特的事迹,也知道那是一位多么了不起的人物,干过多少了不起的大事;这些讯息对我有利。然而,一旦发现伟大的贾德森并非那个被人指给她看的俊男,吃上一惊当然在所难免。接下来,我又换成西班牙语,要想达到某种特效的时候,西班牙语比英语更到位,我说西班牙语的本领就好比在演奏一只有一千根琴弦的竖琴一样变化多端。我的语调在降G调一直到F高半音之间跳跃。我的嗓音里有诗歌、艺术、浪漫、花卉和月光。我曾在夜色中,在她的窗边呢喃过的诗句也复述了出来;从她眼中突然闪烁出温情的光芒,于是我明白,她已经从我的声音里辨认出那个夜深人静时分的神秘追求者的声音了。”

“总之,弗格斯·麦克马汉被我赶跑了。噢,声音里才有真正的艺术——那是毋庸置疑的。说话动听才真的动人[63]。这句谚语让我改成这样了。”

“我陪着安娜贝拉小姐在柠檬树林里散步,而此时,弗格斯正在陪那个陶土色皮肤的姑娘跳华尔兹,他眉头紧皱、一副苦相,令他的美貌失色。在我们返回之前,我已经得她允诺,可以在第二天入夜后在天井里她的窗下多聊一会儿。”

“噢,一切都轻而易举。不出两周,我就和安娜贝拉订了婚,弗格斯经出局了。他平心静气地接受了,因为他是个美男子,还说并不打算放弃追求。”

“‘会聊天可能还真有用,贾德森,’他对我说,‘只是当初我从没想过聊天技能也值得培养。但是,’他说,‘指望着就凭几句动听的话来打动女人,给你这张脸添彩,就好比指望一个男人在听到吃饭的钟声以后还能做出一顿不错的饭一样。’”

“说到这里,我要讲给你听的故事还没开始呢。”

“有一天,我顶着大太阳骑马骑了很长时间,赶紧在镇子边缘的一个咸水湖里洗了一个冷水澡,这才凉快下来。”

“这天晚上,待到天黑下来,我去镇长家看望安娜贝拉。那时候,我天天晚间时分去他家拜访,再有一个月我们就要结婚了。她的模样有如夜莺一般可爱、羚羊一般可怜、香水月季一般可亲,她的双眸温存而明媚,宛若牛乳一样的银河上撇下来的两夸脱奶油。明明看到我的模样丑陋,她却丝毫没有表露出恐惧或反感的表情。事实上,我感觉看到的是高山仰止、深情厚谊,就是她在广场上遥望弗格斯时那样的眼神。”

“我落座后,开口准备说些安娜贝拉爱听的语句——说她简直是一家托拉斯[64],把全世界的美丽都垄断了。可是当我张开嘴巴说话的时候,根本无法发出往日那种充满爱慕和赞美的词句,反而是像小宝宝害了喉炎时发出的那种微弱的呼哧呼哧的声音。哪怕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能辨识的单音都发不出来。我是在冲澡不当的情况下受了风寒,喉咙喑哑了。”

“我坐了两个钟头,拼命想哄安娜贝拉开心。她也说了几句话,可是态度分明有些敷衍、言语无味。我能发出的最类同话语的声音听起来就像一只蛤蜊在退潮时分高唱着名为《波涛之上的生活》那首歌。安娜贝拉的眼光仿佛也不像以往那样频频垂顾。我束手无策,无法再迷醉她的耳朵。我们俩看了几幅画,她还拨弄了几下吉他,弹得很不怎么样。当我离去的时候,她的分别礼也似乎有些冷淡——或者至少得说是有些散漫。”

“如此这般五个晚上。”

“到了第六天,她跟弗格斯·麦克马汉私奔了。”

“据说他们是乘游艇逃到伯利兹[65]去了。不过八个钟头之后,我乘坐着税务署的一条小汽艇追了过去。”

“在起航之前,我先冲进了一位名叫老曼努埃尔·伊奎托的印第安混血药剂师的药店。我说不了话,只好用手指点着自己的喉咙,又发出蒸汽泄漏的声音。他开始打哈欠。照这个国家的习俗,我只怕得等上一个钟头。我隔着柜台伸出手去,一把扼住他的喉咙,又一次指了指自己的喉咙。他又打了个哈欠,劈手把一只装着黑色液体的小瓶子塞进我的手里。”

“‘每隔两小时吃一小勺。’他说。”

“我甩了一块钱给他,赶汽艇去了。”

“我的汽艇直追安娜贝拉和弗格斯的游艇之后驶进伯利兹港口,只晚了十三秒钟。他们换乘了小渔船直奔岸边的时候,我的小舢板正从船舷边放下水。我好想吩咐水手们赶紧划船,只是声音还没有见空气就堵在喉管里。这时我记起老伊奎托给的药水,于是掏出那个瓶子,吞了一口。”

“两条小船齐头并进靠了岸。我笔直地走向安娜贝拉和弗格斯。她的双眼只在我的身上留驻了一瞬间,而后就转过双眸,满含情感和信心地落在弗格斯身上。我很清楚自己说不出话来,可是我别无他法。我的希望全在话语上了。站在弗格斯身旁和他比外形之美,根本没门儿。我的喉咙和会厌纯粹是出于偶然,居然吐出了自己的心声,那是我的头脑指示我的发音器官必须说出的话。”

“这番心声居然吐字清晰、音色洪亮、抑扬顿挫、掷地有声,充满了表现力和长久压抑的情感,真是令我又惊又喜。”

“‘安娜贝拉小姐,’我说,‘可否和您单独一谈?’”

“你不会想要听我说那些琐事的,是吧?谢谢了。旧日的流利口才又回来了。我把她引到一株椰子树下,又一次施展出言语的魔力来诱惑她。”

“‘贾德森,’她说,‘你对我开口的时候,别的声音我一概听而不闻——别的人我一概视若无睹——外界和外人在我这里一概不存在了。’”

“好了,故事差不多也就到这里了。安娜贝拉陪我上了小汽艇返回了奥拉塔玛小镇。至于弗格斯后来如何我再也没有听说过。后来也不曾见过他的踪迹。安娜贝拉现在成了贾德森·塔特太太。我说的故事您是不是听烦了?”

“没有,”我说,“心理研究我一直深感有趣。人心——特别是女人的心——真是值得深思的奇妙的东西。”

“对啊,”贾德森·塔特说,“人体的气管和支气管也是如此。喉咙也是。气管您研究过没有?”

“没研究过,”我说道,“不过我对您的故事很有兴致。能否问候塔特太太,问问她目前是否安好,下落在哪里?”

“噢,没问题,”贾德森·塔特说,“我俩住在泽西城的伯根路。奥拉塔玛小镇的气候不适宜塔特太太。我估计您没有解剖过会厌部的杓状软骨,是吧?”

“怎么说,是没有,”我说,“我又不是外科医生。”

“请原谅,”贾德森·塔特说,“不过人人都应当对解剖学和治疗学的知识有足够了解,才能保证自己的健康。突如其来的一场风寒或许会衍生成毛细支气管炎或者肺囊泡发炎,从而严重影响发音器官。”

“兴许如此,”我多少有些不耐烦地说道,“可是这话跟我说的事风马牛不相及。要说女人的爱情那些诡异的表达方式,我……”

“是啊,是啊,”贾德森·塔特插嘴说道,“她们的方式确实非同一般。不过,我想跟您说的是:当我返回奥拉塔玛小镇之后,从老曼努埃尔·伊奎托那里问来了他给我的那个治疗失音症的药水的成分。那个药水就是用楚楚拉草提炼的。喏,你瞧。”

贾德森·塔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椭圆形的白色纸盒。

“主治各种咳嗽。”他说,“感冒、嘶哑、气管炎,我拿的这个药水是世上最管用的药水。您瞧,盒子上还印着成分。每片内含甘草2粒,妥鲁香胶1/10粒,茴芹油1/20量滴,焦油1/60量滴,荜澄茄油树脂1/60量滴,楚楚拉浸膏1/10量滴。”

“我这次来纽约,”贾德森·塔特继续说道,“是想组建一家公司,销售这种专治咽喉感染的史上最伟大的药物。当前只是小规模推上市场。这一盒内装四十八片,如今只卖区区五十美分。如果您正疼着……”

我站起身,一言不发地走了。我缓缓地来到下处附近的小公园,留下贾德森·塔特跟他的良心做伴。我感觉自己方才饱受摧残。这个人款款倾诉了一段也许我能用得上的故事。故事里有少许生活的气息,还有些许人为的气息贯穿其中,要是巧为利用,完全可以投入书籍市场。可是说到最后,这个故事却变成了一颗商业药丸,只是巧妙地裹了一层文学糖衣。最糟糕的是,这个故事卖不出去了。广告部门和会计室的人都得鄙薄我。而且它永远编不成文学作品。于是,我随其他一些失望的人一起坐在长椅上,后来眼皮也低垂了下来。

我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照惯例看自己最喜欢的杂志上的故事看了一个钟头。这是为了把思绪牵引回到艺术上去。

每看一篇故事,我都伤感无望地把杂志一本接一本地甩到地上。这些作家无一例外都给我的心灵敷上一层镇痛剂,他们用抑扬顿挫、轻松活泼的笔触描写某个品牌的汽车的故事,就好像这种汽车全然掌控了他们写作才华的火花塞。

最后一本杂志也被我丢出去之后,我才缓过神来。

“要是读者群能承受得了这么多私家车,”我自言自语道,“塔特的神奇楚楚拉气管炎复方含片估计不至于让他们胃疼。”

因此如果你看到这篇故事已经付梓了,就会明白生意终究是生意,要是艺术把生意甩开好远,生意肯定要奋起直追。

为了把活儿干得漂亮,我还是得补充一句:楚楚拉草在药店里是买不到的。

双料骗子

这事是从拉雷多城[66]开始乱起来的。都是利亚诺·基德[67]惹的祸,他动不动就要人性命,原本就该只冲墨西哥人下手。可是这位基德的年岁已然二十开外;双十之年居然只有杀过墨西哥人的恶名,这在格兰德河边境上简直让人老脸一红。

这件祸事出在老胡斯托·瓦尔多斯开的赌场里。有一桌打扑克牌的谁跟谁都算不上有交情,这也是常情,男人们长途跋涉地骑着马来一趟就想趁别人老虎打盹儿的时候赢一把。打着打着为了一对皇后这么点儿的屁事居然闹得不可开交;硝烟散尽后大伙儿才发现基德出手太莽撞了,而敌对方同样罪在不赦。参与了械斗、不幸遇难的那个家伙不是个小流氓,他出身于一家牧牛场,家世高贵,跟基德的岁数差不多,有朋友、有护卫跟着。他拔枪射击时,子弹没有打中基德的右耳,失误仅仅十六分之一英寸;他失手了,可是对面那位神枪手却不会因此减少两分莽撞。

基德身边没有配备扈从,也没有浩浩荡荡的一堆人仰慕他、支援他——原因在于他那阴狠毒辣的恶名声,就算是在边境一带也是臭遍街了——因此他自忖“风紧扯呼”才是当前最慎重的上策,这和他本人性格中不可或缺的勇敢并不矛盾。

复仇者快速集结起来,找他寻仇。有三个人追上了他,此地距离火车站只有一箭之遥。基德转过身来,龇牙一笑,当他要做点侮慢和暴力的勾当时每每会露出这样阴狠的狞笑。三名追踪者赶紧退后,他简直犯不上伸手掏枪。

可是这一回,基德原本没有往日里那种恶狠狠的念头,并没有不由自主地非要寻衅生事。这一场口角原本事出偶然,因为牌面的问题,以及两个人之间一来一往说了些绅士们难以忍受的粗话。其实基德挺喜欢那个身形消瘦、态度傲慢、褐色脸膛的年轻人,可是为男人的傲性所驱,他用子弹了结了这个年轻人的性命。现如今他不打算再染血了。他打算退避三舍,再找块长着牧豆的草地,拿一条手绢遮住面庞,晒着太阳美美地睡一大觉。每当他生出这样的心境,哪怕一个墨西哥人和他当街遭遇,他也会秋毫无犯。

基德不遮不掩,登上了五分钟之后即将出发的北上列车。可是开出还不到几千米,刚抵达韦布,列车就看到旗语要接一位旅客上车,于是搭火车逃离的策略只好弃置不用。路前方有几家电报局;基德看到电气和蒸汽向来是斜着眼不屑一顾。马鞍加上马刺才能确保他安然无恙。

基德一枪打死的那个人以前和他不认识,但是知道这人是伊达尔戈牧场的科拉里托斯牛队的,他还知道那家牧场里但凡有一个人受了委屈、负了伤,牛仔们就得没完没了地寻仇,比肯塔基州那些寻仇的人还要难缠。因此,拥有无数非凡的农场主的经典大智慧的基德当机立断,在自己和这帮科拉里托斯牛仔之间,一定得尽可能多隔上几里格[68]的丛林,躲开对方的报复。

离车站不远有一家铺子;铺子周围的牧豆树和榆树之间星星点点地散落着几匹顾客带来的马,没有卸下鞍韂。马匹多数都睡得半梦半醒,四肢松垮垮地垂着,脑袋也耷拉下来,在等候自己的主人。唯有一匹四肢修长、脖子弯曲的杂毛马喷着响鼻,蹬踹着草皮。基德翻身上马,双膝夹紧,扬起马主人的鞭子轻轻抽了一下。

一枪撂倒了那位玩牌的草莽已然给基德那可靠的好公民形象笼上了一层乌云,那么如今偷马的行径真要让他声名狼藉了。在格兰德河边境这块地界,要了什么人的性命有时候也不算什么大事,但如果把人家的马抢走了,当真就是损人不利己,逼得人家破财,自己也没落下什么好处——要是说让人家逮住了的话。不过基德如今也无暇他顾了。

有了这样一匹欢蹦乱跳的黑白杂色马代步,他心里几乎感觉不到慌乱和不安的情绪了。风驰电掣一般地奔出八千米之后,他缓下速度,朝着东北方向,像住在平原地带的人那样慢跑起来,直奔纽西斯河的尽处。他熟悉乡间这一带——遍布灌木丛和梨树的荒野里最颠簸、最隐蔽的小径都在他的脑子里,哪里有营地和孤零零的牧场,能让他安安稳稳地享受一下,也都在他的心中。他一头直奔东方而去;在众多的大海大洋之中,墨西哥湾只能算马群里的一匹欢实爱玩的儿马,他今生还不曾看过海洋的模样,所以幻想过要亲手抚弄一下它的鬃毛。

于是三天之后,他已然置身于科珀斯克里斯蒂[69]的海岸边,举目掠过宁静海面上的粼粼波光。

双桅纵帆船“海市蜃楼号”的布恩船长立在他的小艇边,有一个船上的海员正在波涛之上守护着这艘小艇。万事俱备要出海的时候,他才发现一件生活必需品——菱形的口嚼烟草片[70]——被忘在了脑后。一个海员被派去采买这件没了踪影的货物。等采买的这段时间里,船长在沙滩上走来走去,骂骂咧咧地嚼着口袋里的存货。

一个身材瘦削而结实、足蹬高跟皮靴的年轻人来到海边。他明明面相孩气,却又带着一个经历丰富的男人才有的早熟的沉肃。他的皮肤原本是天然的黝黑,更兼风吹日晒之下,生生把肤色烤成了浓重的咖啡色。他长着一头乌黑的直发,和印第安人的头发一样;他刚刚刮过脸,经过剃刀的这番折辱,脸上还带着新伤;一双蓝瓦瓦的眼睛透出冷静而执着的神色。他的左臂被支了起来,没有贴着身体,因为坎肩的左腋窝里塞着一把手枪,而城镇里的警察局长一见这种手柄上嵌珍珠的四五口径手枪就眉头紧锁,而且手枪插在那里也显得稍微有点臃肿。他的视线越过布恩船长眺望着船长身后的海湾,态度冷漠、面无表情,那种尊贵劲儿真像是中国皇帝。

“寻思着要把海湾里的那个买下来吗,伙计?”船长挖苦地问道,这次出海居然差点没有烟草可以嚼,当真是逃过一劫。

“怎么说,没有,”基德温和地说,“估计不会。我只是从来没见过。不过是看一看。你不会是寻思着要卖了它吧,是不是?”

“这趟就算了,”船长说,“等我回到布埃纳斯蒂埃拉斯[71]之后,我给你送过去,货到付款。那个傻蛋好歹是把烟草弄回来了,要不是他腿脚太慢,我一钟头以前就可以起锚了。”

“那条轮船是你的吗?”基德问道。

“啊,没错,”船长回答说,“要是你非把双桅立帆船叫轮船的话,就是撒个谎我也无所谓。不过你最好还是说米勒和冈萨雷斯的船,本人其实是个平凡无奇、该死的老家伙塞缪尔·凯·布恩,觍居船长之位。”

“你们要到什么地方去?”这位逃亡者问道。

“布埃纳斯蒂埃拉斯,南美洲海岸线上的一个地方——可惜上次去的时候人家起的国名怎么说来着我实在想不起来了。船上运的货是木料、波纹铁板,还有弯刀。”

“那个国家气候怎么样?”基德问道,“是冷还是热?”

“不冷不热的,伙计,”船长说,“不过那景致、那水土,真是美不胜收,跟《失乐园》[72]里写的一样。每天清晨都是长着七根紫色尾羽的红色小鸟儿唱着甜美的歌,伴着花间穿梭的微风吐出的叹息把你唤醒。那里的住户根本不工作,因为一伸手,上等精选的温室水果就能装满一个又一个篮子,连下床都用不着。在那里没有星期日,没有冰雪,没有房租,没有烦心事,没有利用,连没有也没有。对于只想蒙头大睡,静等万事送上门的人来说,那个国家真是了不得。你吃的香蕉、柑橘、龙卷风[73]还有菠萝都来自那个国家。”

“听上去挺投我的脾气呀!”听到最后基德的话泄露出心底的兴趣,“要是随你去那里,我得花多少钱?”

“二十四美金,”布恩船长说,“包吃、包住、包路费。二等舱。不过船上也没有头等舱。”

“我跟你走。”基德一边说,一边掏出了一个鹿皮袋子。

他定期去拉雷多“大赢一注”,那次去的时候带了三百美金。可是在瓦尔多斯赌场里一场混战,他的狂欢季半路夭折了,不过还是给他剩了将近两百元美金,这场混战逼得他要逃亡的时候,这笔钱正好能支持他远走高飞。

“行啊,伙计,”船长说,“但愿你老娘不会因为你这次孩子气的逃家而埋怨我。”他把一个海员叫了过来,“让桑切斯把你提起来送到小艇上去,免得你的靴子沾水。”

*****

美利坚合众国驻布埃纳斯蒂埃拉斯的领事撒克还没有醉得醺醺然。刚刚十一点而已;下午的几个小时不喝到时间过半,他绝不会达到自己求之不得的那种幸福到巅峰的境界——到了那种境界,他就会唱起歌舞剧里哀伤的老歌,剥下香蕉皮朝自己养的那只叫声尖厉的鹦鹉扔过去。因此,当耳边响起一声轻咳时,他从吊床里仰头看过去,却见基德已经站在了领事馆门内,因为还没有醉倒,他的状态还好,能够以一个大国代表的身份向对方表达应有的好客精神,维持彬彬有礼的态度。“您随意,”基德轻松地说,“我碰巧路过,进来瞅瞅。有人说,照惯例得先到你的营地露一小脸,之后才能进镇走一圈儿。我刚乘了船从德克萨斯来。”

“见到你很高兴,先生怎么称呼——”领事说。

基德大笑起来。

“斯普拉格·多尔顿,”他说,“听了这个名字连我自己都觉得滑稽。在格兰德河乡下,我叫作利亚诺·基德。”

“我姓撒克,”领事说,“有把藤椅,坐吧。要是打算过来投资的话,你就得找人听听人家的意见。这些脏鬼,要是你不清楚他们的路数,能骗得你连金牙上镶的那点金子都抠出来给他们。来一支雪茄尝尝吧?”

“万分感激,”基德说,“我还是抽自己的吧,要是没有屁股口袋里那点玉米壳还有那个小袋子,我一分钟也撑不过去。”他掏出自己的“材料”,卷了一支烟。

“人们说的是西班牙语,”领事说,“你肯定用得着翻译。要是有什么能帮忙的地方,啊,我很乐于帮忙。如果你正想着买几座果园或者想找机会签个某种类型的特许权,那就得找一个了解个中窍门的人替你找门路。”

“我会说西班牙语,”基德说,“比我的英语水平强上好几倍呢。我之前待的那个牧场里个个都会说西班牙语。另外我没想买什么。”

“你会说西班牙语啊?”撒克沉思着说道。他专心致志地思量着这个小伙子。

“你的外形跟西班牙人也形似,”他接着说,“又是从德克萨斯来的。你顶多二十岁,要不就是二十一岁。就不知道是不是有气魄了。”

“打算搞点什么事不成?”这个德克萨斯小伙儿问道,他居然出乎意料地机敏。

“你有心入局吗?”撒克问。

“拒绝有好处吗?”基德说,“在拉雷多我在一场小规模的枪战里插了一手,了结了一个白人的小命。因为当时手边没有墨西哥人。我跑到你们这么一个满是八哥加猴子的牧场来,就打算品品牵牛花和万寿菊的香味。现在你明白了吗?”

撒克起身关上了门。

“把手给我看看。”他说。

他拎起基德的左手,细细研究了一下他的手背。

“能成,”他兴致勃勃地说,“你的皮肉硬实得像木头,健康得好比小孩的皮肉。受伤的话用不了一个礼拜就能复原。”

“你要是打算在我身上下赌注叫我去比拳,”基德说,“那可千万别把钱赌上。还是赌枪战吧,奉陪到底。不过千万别要我手无寸铁的鸡吵鹅斗,就好比参加茶话会的女士们那样。”

“没有那么复杂,”撒克说,“到这边来,好不好?”

一座乔木森森的平缓小山坡从海边蜿蜒而至,热带植物的浓绿丛中就见一幢涂抹着洋白灰、带有宽敞走廊的两层楼拔地而起。他指点着窗外那座小楼。

“那幢房屋里,”撒克说,“住着一对好心的卡斯蒂利亚[74]老夫妇,他们哭着喊着想把你搂在怀里,还想给你的口袋里装满金钱。住在那里的是老桑托斯·乌里盖。这个国家有半数的金矿在他掌中。”

“你该不是吃错药了吧,是不是?”基德问道。

“回来坐,”撒克说,“我跟你说说怎么回事。十二年前,他们的小孩儿没有了。可是,他没死——虽说本地喝了地表水的人大多数都死了。那年他只有八岁,却简直是个野孩子、淘气鬼。这事人人都知道。有几个从此经过、打算去淘金的美国人跟乌里盖先生签了几份合约,那孩子成了他们最爱的宝贝儿。他们吹嘘美国发生过怎样了不得的故事,把好多大话都塞满了他的小脑袋;于是他们走了一个月之后,孩子也不见踪影了。大家猜想着,他恐怕是跳上了一条运水果的汽艇,躲在香蕉堆里,跑到新奥尔良去了。好像有人在德克萨斯见过他,但是再后来就音讯皆无了。老乌里盖为了找孩子已经花了成千上万的钱。老夫人简直伤心地要死。孩子就是她的命根子。到现在她还穿着丧服。但大家说她一直坚信孩子终归有回来的一天,所以从不放弃希望。孩子的左手背上有文身,刺的是一只飞鹰爪子里还擎着一支长矛。那是老乌里盖在西班牙的家族里父子传承的徽章之类的纹样。”

基德缓缓地扬起自己的左手,兴致满满地盯着手看。

“就是这么个事儿,”撒克说着,一伸手从办公桌后面掏出自己那瓶走私来的白兰地。“你反应还真不慢。文身我能绣。在仙那港[75]当了一任领事究竟对我有什么用?这事到如今才真相大白。不出一个礼拜我就能把那只攥着蛤蟆腿儿的小鹰崽子文在你手上,让它瞧着就好比你生下来就戴着这个文身一样。我这里早就备着一整套的文身针和墨水,正因为我料到迟早有一天你会来的,多尔顿先生。”

“啊,见你的鬼,”基德说,“我叫什么名字不是早就跟你说了嘛!”

“也成,那就叫你‘基德’。这个名字也叫不了几天了。改改称呼,叫你乌里盖少爷如何?”

“打我能记事儿开始,从来没有给人家当过儿子,”基德说,“要是说我真的有双亲可以提一提,恐怕在我呱呱落地的那一刻,他们俩就齐齐过了奈何桥。你大体怎么计划的?”

撒克往后一仰身抵住了墙,举起酒杯对着亮光。

“话说到这份儿上,”他说,“就该聊聊这件小事上你究竟打算掺和到哪一步了。”

“我干吗跑到这里来的前因后果我已经都说了。”基德言简意赅地说。

“有这句话就妥了,”领事说,“不过其实不必走到那一步。我计划这样做:等我把那个商标文在你手上之后,就通知老乌里盖。这段时间里,但凡我能找到的、有关他家的掌故我都装到你脑子里,这样一来,你在言谈之间就能说到点子上。你的模样长得对路,西班牙语也说得溜,还知道这些旧事,有关德克萨斯州的情况也能谈,再加上文身。那时候我再告诉他们,货真价实的儿子已经回家来了,正等着看他们肯不肯接纳和宽恕他呢,接下来会怎么样?他们肯定得一路冲进这里,扑在你的肩头,然后大幕就要拉上了,该去大厅里提提神、散散心了。”“等着你安排吧,”基德说,“我到了你的营地刚刚卸下马鞍还没有多久,我的合伙人,当初咱们也从未谋面;不过要是你只打算给我找一对儿父母,哇噢,就算我看错了人。那就算了。”

“多谢,”领事说,“说话说得像你这么敞亮的人我好久没有遇到过了。计划其余的部分就不难了。但凡他们把你带回家,哪怕时间不长也足够了。千万别让他们有机会查看你左肩膀上有没有一块红色的胎记。老乌里盖家有个不大的保险箱,任何时候都锁着五万到十万块钱不等的美金,哪怕拿一根钉鞋扣的锥子都可以捅开。明白了吧。我的文身技术在整个计划里占一半功劳。得了钱咱俩平分,然后就找一条不定期的货轮跟船到里约热内卢去。要是缺了我一个,美国政府就过不下去日子的话,就随它碎成渣渣儿吧。Que dice,senor[76]?”

“听来不错!”基德点着头说,“现在我门清了。”

“那么妥了,”撒克说,“在那个鸟形文身弄好之前,你不能露面。你可以住在后面那间房子里。我自己给自己做饭,但凡我们那个小气鬼政府能承担得起,我就尽量让你过得舒服点儿。”

撒克原本设想的是一个礼拜完成文身,可是直到两个礼拜以后,他不厌其烦地给基德的手上文的花样效果才让他觉得满意。之后撒克才叫来一个muchacho[77],把这张字条送去交给他要谋算的可怜人:

致堂·桑托斯·乌里盖先生

亲爱的先生:

鄙人有下情相告,日前一名来自美国的青年男子抵达布埃纳斯蒂埃拉斯,暂时寓居舍下。故知此事或可令您失望,然颇有几分可能,此人就是失散多年的令郎。但请亲到舍下一晤。若然,以鄙人愚见,此子颇愿重返故里,唯其虑及日后家人态度,不敢唐突行事。

汤普森·撒克谨上

信才送出去半小时——在布埃纳斯蒂埃拉斯半个小时真不算慢了——乌里盖先生就驱车来到了领事寓所的大门口。马夫光脚没穿鞋,挥舞着马鞭一边打马,一边吆喝着那几匹肥胖笨拙的马,拉着那架古老的活顶四轮马车往前跑。

一个留着白胡须的高挑男人下了车,又去搀扶一位夫人下车,她全身的裙袍和面纱都是一成不变的黑色。

两人慌慌张张地进了门,于是撒克上去以他最完美的外交官的仪态躬身为礼。一个身材颀长的青年男子就立在他的桌旁,此人轮廓鲜明,肤色是饱受日照后的咖啡色,一头乌黑的头发梳得纤毫不乱。

乌里盖夫人一挥手把黑面纱扯了下来。但见她已过中年,鬓发染霜,唯有丰腴得自豪的身段与橄榄色的皮肤还保存着巴斯克[78]女性别具一格的魅力。可是,一旦触及她的双眸,解读出那双眼眸中浓浓的阴暗与无助所透露出的伤悲,你绝对明白了,这位女性完全活在自己的某段记忆里。

她久久地凝视着那个青年男子,神情中透出万分痛苦、重重疑问。而后她一双乌黑的大眼睛转动起来,直勾勾地落在他的左手上。再然后,她呜咽出声,只是轻微的一响却似乎撼动了整座屋子。她大叫一声:“我的儿子!”,随即把利亚诺·基德紧紧扣在胸前。

一个月过去了,基德在收到撒克寄的信之后,应邀来到领事馆。

他看上去简直就是一位年轻的西班牙绅士。看穿装都是舶来品,看打扮珠宝商也没有白白浪费唇舌。他卷纸烟的时候,一枚钻石就在手指上熠熠闪光,那颗珠宝的个头可不仅是体面二字可以形容。

“过得怎么样?”撒克问道。

“乏善足陈,”基德平和地说,“今天我头一回吃了鬣蜥排骨。知道吗,那是一种大个儿的蜥蜴。不过,要我看来点培根片配上菜豆吃起来也挺好。你觉得鬣蜥好吃吗,撒克?”

“不好吃,别的爬虫我也不爱吃。”撒克说。

此时是午后三点钟,再喝上一个钟头,他就要进入醺醺然的状态了。

“说好了的事该兑现了,小子,”他接着说,醉得红通通的脸上挂上了一副丑恶的表情,“你可是不够意思。这四个礼拜你是人家失而复得的宝贝儿子,只要你乐意,每顿饭玉盘金樽、山珍海味也没问题。那么,基德先生,你觉得单把我丢在一边吃着猪狗食合适不合适呢?究竟哪里有难处啊?睁开你那双孝顺儿子的眼睛,难道在你的卡萨布兰卡[79]里面就连一点长得像是现金的东西都没发现吗?千万别说你没有瞧见。老乌里盖藏宝贝的地方人人都知道。而且,那都是美国硬通货;其余国家的钱他根本就不要。找着了没有?这一回千万别跟我说‘没有’。”

“哎呀,找着了,”基德一边欣赏手上的钻石,一边说道,“藏在那儿的钱好多呢。那堆作抵押担保的文件值多少我可没法判断,不过,我养父有个马口铁盒子,他称之为保险箱,有一回我当真看见那盒子里露出五万块钱,这话我敢担保。就为了告诉我,他知道我就是那个多年以前迷途的小弗朗西斯科本人,他时不时地会把保险箱的钥匙交由我来拿着。”

“喂,那你干吗迟迟不动?”撒克恼火地问,“别忘了,只要我乐意,想什么时候掀你的老底就什么时候掀你的老底。要是让老乌里盖知道你原来是冒名顶替的,会有什么后果?哎哟,德克萨斯小子,这个国家什么样你还不清楚。本地的法律那叫一个血腥。当地人能把你四仰八叉地抻平了,好比一只被踩扁的青蛙,拽到广场的四角上打棍子,在每个角上都有五十根棍子等着你。每根棍子打折了为止。打完以后剩下来的皮肉喂鳄鱼。”

“现在我也得跟你好好说道说道,朋友,”基德一出溜仰倒在帆布躺椅里说,“现状是什么样儿就还什么样儿吧。目前一切都挺好。”

“你这是什么意思?”撒克问道,用酒杯敲桌子,敲得砰砰响。

“原计划到此为止,”基德说,“而且但凡你有幸和我交谈的时候,千万要称我为堂·弗朗西斯科·乌里盖。我保证应声。乌里盖上校的钱就留给他自己吧。对于咱们俩来说,他那只马口铁的小保险箱丝毫不弱于拉雷多的第一国民银行的计时保险柜。”

“那么说你是想把我丢下了,是不是?”领事说。

“确实,”基德欢快地说,“丢下你。说得对。现在我得告诉你怎么回事。我去了上校家的头一天晚上,他们把我带到一间卧室里。那可并非在地面上搭几张毯子就算是卧室了,而是真的给了我一个房间,房间里安置了床铺和一应的家什。我睡觉之前,那位并非亲生的娘进来替我掖好被子。还说‘小豆豆[80],我的小家伙儿丢了,可是上帝又把你送了回来。我这辈子都得对上帝的圣名感恩戴德’。她说完这句话,又说了些类似的一车话。有两三点雨水滴落在我的鼻子上。这样的情形一直在上演,撒克先生。到现在也没变过,到以后恐怕还是不会变。你可别以为我这样说都是为了给自己谋福利。要是你真有这个念头也随你的便。这辈子我还不曾和女性有过多少交集,我没有妈妈可以说道,可是现在有位女士,我得哄骗她一直哄骗下去。失子之痛她忍得了一次,忍不了两次。我就是一条卑鄙的豺狼,把我送进死胡同的恐怕不是上帝,而是魔鬼,不过我打算一条道走到黑。从今往后,但凡提起我的名字的时候,别忘了我是堂·弗朗西斯科·乌里盖。”

“今天我就掀你的老底,你——你这个有奶就是娘的叛徒。”撒克结结巴巴地说。

基德站起身来,伸出一只有如钢爪一般的大手钳住撒克的脖子,动作并不暴虐,缓缓地推搡着他来到一个角落。而后从左胳膊底下抽出他那支手柄上嵌珍珠的四五口径手枪,用冰冷的枪口戳着领事的嘴巴。

“我干吗跑到这儿来,以前已经跟你说过了,”他噙着往日里那足以冻死人的狞笑,“要是将来离开这儿,一定是因为你。别忘了,朋友。现在说说看,我叫什么名字呀?”

“呃——堂·弗朗西斯科·乌里盖。”撒克喘着粗气说。

外面传来滚滚的车轮声,有人在大呼小叫,还有马鞭的木柄敲打着肥硕的马背啪啪作响。

基德收起手枪,迈步向门口走去。不过他又转身走回到瑟缩发抖的撒克面前,他向领事扬起了左手,把手背冲着领事。

“一切都必须保持现状,”他缓慢地说,“还另有一个缘故。我在拉雷多宰了的那个家伙,左手背上也有一模一样的文身。”

外面,堂·桑托斯·乌里盖家那辆古老的活顶四轮马车吱嘎吱嘎地驶到门口。马车夫终于不再大呼小叫。乌里盖太太身着一套装饰了白色蕾丝花边和飘扬的缎带的宽松长袍探出车外,温和的双眸里满是快活的神采。

“你在屋里吗,亲爱的儿子?”她用西班牙语喊道,声音犹如秋波荡漾。

“妈妈,我来啦。”年轻的堂·弗朗西斯科·乌里盖回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