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传世藏书-晏子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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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景公欲杀犯所爱之槐者晏子谏①

【原文】

景公有所爱槐②,令吏谨守之③,植木县之,下令曰:④“犯槐者刑,伤之者死⑤。”有不闻令,醉而犯之者⑥,公闻之曰:“是先犯我令。”使吏拘之,且加罪焉⑦。其女子往辞晏子之家⑧,讬曰⑨:“负廓之民贱妾⑩,请有道于相国,不胜其欲,愿得充数乎下陈。”晏子闻之,笑曰:“婴其淫于色乎?何为老而见奔?虽然,是必有故。”令内之。女子入门,晏子望见之,曰:“怪哉!有深忧。”进而问焉,曰:“所忧何也?”对曰:“君树槐县令,犯之者刑,伤之者死。妾父不仁,不闻令,醉而犯之,吏将加罪焉。妾闻之,明君莅国立政,不损禄,不益刑,又不以私恚害公法,不为禽兽伤人民,不为草木伤禽兽,不为野草伤禾苗。吾君欲以树木之故杀妾父,孤妾身,此令行于民而法于国矣。虽然,妾闻之,勇士不以众彊凌孤独,明惠之君不拂是以行其所欲。此譬之犹自治鱼鳖者也,去其腥臊者而已。昧墨与人比居庾肆,而教人危坐。今君出令于民,苟可法于国,而善益于后世,则父死亦当矣,妾为之收亦宜矣。甚乎!今之令不然,以树木之故,罪法妾父,妾恐其伤察吏之法,而害明君之义也。邻国闻之,皆谓吾君爱树而贱人,其可乎?愿相国察妾言以裁犯禁者。”晏子曰:“甚矣!吾将为子言之于君。”使人送之归。明日,早朝,而复于公曰:“婴闻之,穷民财力以供嗜欲谓之暴,崇玩好,威严拟乎君谓之逆,刑杀不辜谓之贼。此三者,守国之大殃。今君穷民财力,以羡馁食之具,繁钟鼓之乐,极宫室之观,行暴之大者;崇玩好,县爱槐之令,载过者驰,步过者趋,威严拟乎君,逆之明者也;犯槐者刑,伤槐者死,刑杀不称,贼民之深者。君享国,德行未见于众,而三辟着于国,婴恐其不可以莅国子民也。”公曰:“微大夫教寡人,几有大罪以累社稷,今子大夫教之,社稷之福,寡人受命矣。”晏子出,公令趣罢守槐之役,拔置县之木,废伤槐之法,出犯槐之囚。

【参注】

①则虞案:管同谓晏子书为六朝人为之,且有谓采集列女传诸书为之说者。今以此章与列女传互勘,列女传剪割增衍,痕迹宛然。是刘向据晏子春秋并杂以鲁诗之说,其中“昧墨”“庾肆”诸语,刘氏且失其读,故又以他事实之。管同之说非也。

②则虞案:白帖三十九引、御览四百五十六引俱无“所”字,御览五百一十九引“槐”下有“树”字。

③则虞案:类聚二十四、御览四百十五、五百一十九引无“谨”字,列女传齐伤槐女及类聚八十八引俱作“使人守之”。

④则虞案:类聚二十四、御览四百五十六只一“令”字,类聚八十八、事文类聚二十三作“令曰。”

⑤则虞案:列女传、类聚八十八、御览四百五十六、五百一十九、九百五十四、事类赋注二十五、事文类聚二十三引作“伤槐者死”,唯御览四百十五作“伤之”,下文作“犯之者刑,伤之者死”,亦沿列女传而讹。

⑥则虞案:类聚二十四作“有过而犯之”者,八十八、御览九百五十四、事类赋注、事文类聚作“有醉而伤槐”,御览五百一十九引与此同,无“过”字。孙星衍云:“‘令’”,御览作‘命’。今见宋本御览皆作“令”,不作“命”。

⑦则虞案:艺文类聚二十四作“君令吏收而拘之,将加罪焉”,御览四百十五、五百一十九俱作“吏收而拘之,将加罪焉”,御览九百五十四、事类赋、事文类聚俱作“且加刑焉”。列女传:“景公闻之曰:‘是先犯我令。’使吏拘之,且加罪焉。”今本晏子盖沿列女传而增“公闻之曰:‘是先犯我令’”九字。

⑧则虞案:御览四百十五引作“其子女往晏子家”,九百五十四作“其子惧而告晏子”,事类赋作“其女告晏子”,事文类聚同,唯“告”作“说”。是此“辞”字乃辞说也。各本皆无“女”字。洪颐烜云:“左氏成二年传‘必以萧同叔子为质’,杜预注:‘子,女也。’孟子告子下‘逾东家墙而搂其处子’,赵岐注:‘处子,处女也。’凡言子者男女之通称,俗本‘子’上增‘女’字,非是。”黄以周亦云:“不必增‘女’字。”

⑨则虞案:御览四百十五作“说曰”,五百一十九及事文类聚作“说晏子曰”,此“讬”字盖为“说”字之形讹。

⑩孙星衍云:“‘负廓’即‘负郭’,俗加。”◎则虞案:御览四百十五诸引“贱妾”皆从下句读,俱无“负郭之民”四字,此恐沿列女传下文有“幸得充城郭为公民”语而增。

则虞案:列女传无此句。道者,陈请也。

则虞案:列女传“不”上有“贱妾”二字,案有者是也。苟无“贱妾”二字,是晏子不胜其欲矣。此“不胜其欲”,乃女子之自媒之诡词。

则虞案:列女传无“陈”字。

则虞案:列女传“其”下有“有”字,“淫”下有“于”字,“犇”作“奔”。孙星衍云:“见奔,见淫奔也。”

于鬯云:“‘仁’当读为‘佞’,‘佞’谐‘仁’声(小徐本说文如此,大徐从信省),故得假借。小尔雅广言云:‘佞,才也。’‘妾父不佞’者,谓妾父不才耳。问上篇云‘寡人持不仁’,不仁亦不佞也。俱不合据本字读。”◎孙诒让札移同。

则虞案:列女传作“妾父幸得充城郭为公民,见阴阳不调,风雨不时,五谷不滋之故,祷于名山神水,不胜曲叶之味,先犯君令,醉至于此,罪故当死”。此盖刘向之所增益,以明女之善辞令也。

则虞案:列女传作“妾闻明君之莅国也,不损禄而加刑,又不以私恚害公法”,与此微异。黄本“恚”作“意”。

则虞案:列女传作“不为六畜伤民人”,御览五百一十九、事文类聚二十三引作“不为禽兽以杀人”,又御览四百十五引作“不为禽兽伤人”。

则虞案:列女传无“不为草木”句。

则虞案:御览四百十五、五百一十九、事文类聚二十三引“吾”作“今”,类聚又无“身”字。

则虞案:“不拂是以行其所欲”,即伪大禹谟之“罔咈百姓以欲己之欲”也。“拂”通“咈”,“是”通“戾”,“盩”“咈”“戾”同义。书尧典“咈哉”,传“戾也”。

则虞案:说文:“楚人谓治鱼也。”

卢文弨云:“此与下‘昧墨’‘教人危坐’两喻,俱不甚可了,或以去其腥臊,则于鱼鳖无伤也‘昧墨’犹言‘黑暗’,黑暗之中教人危坐,人其从之乎?言人不能从也。”◎苏舆云:“腥臊,皆害鱼鳖之味者,治鱼鳖但去其害味之物,不全弃鱼鳖,以喻治国者但去其有害于国之人,不欲以小故而全去之也。”

黄本“昧”作为“脉”,上方校语云:“一作‘昧’。”◎孙星衍云:“‘昧’,读如冒昧,‘墨’,言贪墨。”◎苏时学云:“‘昧墨’疑当作‘寐嘿’,盖偃息之意,言己不能危坐而欲以教人。”◎于鬯云:“此二句对文,则‘昧墨’下亦当有‘而’字,‘昧墨’者,孙星衍音义解为‘贪墨’是也。‘居庾’二字当乙转,庾即今之‘稻堆’,说见诗楚茨篇校。‘比庾’者,此庾与彼庾相肩比也,己贪墨而与人比庾,则人将疑之矣。‘居’本‘踞’字,说文尸部云:‘居,蹲也,’是也。己踞肆而教人危坐,则人弗从之矣。此二句当是古语,而伤槐女称述之以明景公之不自省察而徒罪人也。‘庾’‘居’二字误倒,致文不可读。”◎苏舆云:“此疑处己于安而陷人于危意。”◎于省吾云:“按‘庾’乃‘唐’之讹。淮南子修务:‘司马庾谏曰’,高注:‘庾、秦大夫也,或作唐,’是其证。庄子田子方‘是求马于唐肆也’,唐肆,乃古人成语。”◎则虞案:“譬之”以下四句,不知系何处错简飘寄于此,不类不伦,强为之释,转成理障。列女传此段改作“宋景公之时大旱”云云,史通讥其事代乖剌,盖在刘向之时已失其读,故刘氏以他事实之。

孙星衍云:“‘可’,一本作‘有’。”

则虞案:御览五百十九、事文类聚二十三引作“害明君之政,损明君之义”,御览四百十五引作“妾恐害明君之义”。

则虞案:御览九百五十四引“邻”上有“妾恐”二字,无“皆”字,“树”作“槐”,无“其”字,“贱”作“残”。

孙星衍云:“‘早’,一本作‘蚤’。”◎则虞案:活字本,嘉靖本、子汇本作“蚤”,吴勉学本作“早”。

则虞案:御览五百十九、事文类聚引作“而复其言于君”。

则虞案:御览四百五十六引“民”作“人”,“供”作“从”,列女传作“穷民财力谓之暴”。

卢文弨云:“言一玩好之物耳,而其威严乃拟乎君,犯之则有罪也。”◎则虞案:列女传作“崇玩好,严威令,谓之逆”。御览四百五十六引无“拟乎君”三字。案有者是也。下文云:“崇玩好,县爱槐之令,载过者驰,步过者趋,威严拟乎君,逆之明者也。”此云“威严拟乎君”,即约下文而言。

王念孙云:“按‘不辜’本作‘不称’,此后人以意改也。‘不称’,谓不当也,下文曰‘刑杀不称,贼民之深者’,即承此文言之。御览人事部九十七引此正作‘刑杀不称谓之贼’,列女传辩通传作‘不正’,亦是不称之意,故知‘辜’字为后人所改。”◎则虞案:指海本已改。

黄以周云:“御览下有‘也’字。”◎则虞案:御览四百五十六引无“此”字“也”字。

孙星衍云:“诗传:‘羡,余也。’”◎卢文弨云:“列女传作‘以美饮食之具’。”◎王念孙云:“按‘馁食’二字,义不可通。列女传作‘美饮食之具’,‘美’与‘羡’义得两通,‘饮食’与‘钟鼓’‘宫室’对文,则‘馁’为‘饮’之误明矣。”◎黄以周云:“当依列女传作‘以美饮食之具’,卢梁校本并同。”◎于鬯云:“‘馁’,当本作‘妥’,盖即涉“食”字而误加食旁,说文女部云:‘妥,安也。’‘妥食’者,谓所便安与所饮食,二字平列,与下文‘钟鼓’‘宫室’比偶,作‘馁食’则不辞矣。王念孙杂志依列女齐伤槐女传作‘饮食’,谓‘馁’为‘饮’之误,然诚作‘饮食’,文义浅显,何缘误‘饮’为‘馁’,‘馁’‘饮’字形又不相肖,故疑晏子之文亦不与传同。”◎则虞案:“具”,活字本、嘉靖本、吴勉学本、子汇本、凌本误作“贝”,指海本“馁”改作“饮”。

则虞案:列女传下有“也”字。

苏舆云:“‘也’字当衍,‘逆’上或有夺字。”◎则虞案:“也”字非衍文,列女传“逆”上有“是”字,下有“民”字,当据补。

孙星衍云:“艺文类聚作‘刑煞’,今本脱‘刑’字,非”◎黄以周云:“元刻脱‘刑’字。”◎则虞案:列女传“称”作“正”,类聚作“犯槐者死”,无“伤槐者”句,盖节引也。活字本、吴勉学本、凌本俱脱“刑”字。

孙星衍:“艺文类聚作‘飨’。”◎则虞案;御览四百五十六亦作“飨”。

则虞案:白帖作“德未及于众”,御览四百五十六引“众”作“民”。

孙星衍云:“白帖作‘刑僻如危国’,艺文类聚亦作‘刑僻’。”◎苏舆云:“三辟,暴、逆、贼。”

则虞案:白帖引作“是不可以兴国安民也”,御览四百五十六引“民”作“人”。

孙星衍云:“艺文类聚、御览下有‘善’字。”

刘师培云:“戴校云:‘当作“微子大夫教”。’”

则虞案:列女传作“寡人敬受命”。

黄以周云:“‘趣’,御览作‘吏’。”◎则虞案:御览四百十五、五百一十九两引“令”下皆有“吏”字,列女传作“即时命罢守槐之役”,“即时”,即趣也。

则虞案:御览四百一十五、五百一十九两引无“废伤槐之法”句。又九百五十四下有“罢其禁”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