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活动,团结协作第一步
俗话说:“血浓于水。”骨肉之情、亲子之情本是与生俱来。过去人们生活节奏慢,大部分时间,孩子都跟父母家人在一起,亲子的问题基本上不是什么问题。
“家和万事兴”。古人把齐家作为治国平天下的前提,十分注重家庭关系的协调。家庭成员由血缘与姻缘联系在一起,构成人类最自然的社会关系,有着割不断的亲情。家庭和睦,要求家庭成员在自然亲情的基础之上,互爱、互敬、互助。
中国古代有许多和睦家庭的典型,家庭成员之间长期共同生活产生的相互依恋,源于亲缘关系上滋生的深厚的爱,是家庭和睦的情感基础。春秋时鲁国村妇和三国张范舍子救侄,不仅出自对晚辈的眷护,更渗透着手足同胞之情,这种同胞之爱,已经升华为一种崇高的道义。汉代继母女相互救护、梁代王玄绍兄弟代死等,都是不惜以自己的生命去维护、谱写家庭成员间的爱之情。
从上面这类事例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家庭团结中所体现的无私的自我牺牲精神。
汉代郑均劝谏、孔融让梨、庾衮侍病则表现了兄弟间的互敬、关心与爱护。尤其郑均的故事告诉我们,家庭成员间的尊敬并非绝对服从,更包含着对亲长积极的爱护、真诚的关怀。汉代薛包分财、晋代王览护兄,宋代司马光受教,则把家庭亲爱之情灌注到生活的相互照顾、事业的相互帮助上。
总之,和睦家庭不是要求无原则的一团和气,要从根本上协调好家庭关系,必须把亲爱之情化作真诚的关心、爱护与帮助,以私情服从公义。只有这种渗透在互爱、互敬、互助中的骨肉亲情,才能形成家庭成员间的凝聚力,也才能使我们真正享受到不同于其他人际关系的天伦之乐。
遗憾的是,由于现代社会竞争的日趋激烈,年轻的父母大多把大部分精力都用在工作及不断学习、提高中,以至于亲子之间出现了隔膜和代沟。“打架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不知何故,家庭内部的团结协作也出现了问题。
亲子活动,顾名思义,就是由家长和孩子共同参与、相互合作进行的一系列活动。那么亲子活动究竟有何意义呢?
首先,它有利于增进家长和孩子之间的情感交流,促进家庭内部的团结协作。
古希腊某位哲人曾说过:感情是由交流堆积而成的。任何一种感情的升华都有赖于交流。曾几何时亲子间的接触不再像往日般频繁,与孩子共同游戏的时间更是明显减少。那么为什么不抽个阳光灿烂的周末与您的孩子共同进行一次别开生面的活动呢?它会让您的孩子更爱您,也会让您那颗因工作而疲劳的心得到片刻的安宁,享受真正的天伦之乐!
其次,亲子活动有利于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长。
人是一种群体动物,群体的特征之一就是团结协作。团结协作有利孩子的健康成长。现代健康理念已将健康的概念拓宽到生理、心理及社会适应能力三方面,而亲子活动寓教于乐,寓知识于游戏中,同时开发孩子的智力,提高其动手能力、反应力、创造力,使孩子能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第三,亲子活动有利于激发孩子的内在潜能。
不知各位家长是否注意到,当您在参与孩子的活动时,您的孩子往往表现特别出色。其实,每个孩子都有这样一种心理,希望有人看着他,希望自己是亲人视线的焦点。父母鼓励的目光是他们不断进取的动力,也往往能激发他们的内在潜能。每个孩子都希望在父母面前表现一把, 让父母为他们骄傲,而这也正是我们开展亲子活动的目的之一。它能使您的孩子更优秀、更上进,最终成为真正的新世纪人才!
亲子活动,家长有责
在幼儿团结协作能力的教育中,教师与家长都是儿童教育的主体,两者的共同目标是促进儿童的发展,相互间是合作伙伴的关系。
可是当前教育的一个重大误区,就是有很多家长因平时工作太忙,没有多少时间去顾虑孩子,认为孩子放在幼儿园让老师教育就可以了,对孩子在幼儿园的方方面面都很少过问。在这种情况下,强调亲子活动,家长们的责任重大。
1.亲子活动中,家长需要建立
主人翁意识。以前就常常有家长这样对教师说:“老师,你说了算”、“老师,你看可以就行吧”。这类家长完全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缺乏参与幼儿教育的意识,家长应看到,儿童既是自己的子女,也是国家的未来,自己有责任与教师合作共同培养孩子。开展亲子活动可以让忙碌的家长建立主人翁意识,与教师共同担当教育孩子的责任。
2.家长要走近幼儿园(学校),
了解一些教育理念。亲子活动可以帮助家长了解孩子的情况,走近幼儿园。在活动中教师有针对性的指导可以缩短教师与家长的距离,同时经过观察教师的教育行为和孩子的表现,家长反思自己的家庭教育内容和方法,使家长在活动中获得正确的育儿观念和育儿方法,并将观念和方法融入到与孩子相处的每一刻,逐步了解培养、教育孩子的重要性,从而最终实现孩子的健康和谐发展。
3.充分认识亲子关系的意义,
促进亲子关系的健康发展。家庭中的亲子关系将对孩子终身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亲子关系直接影响孩子的心理发展、态度行为、价值观念及未来成就,但由于现代社会中,家长的压力较大,被自身的一些问题所缠绕,就会产生情绪不稳定,对孩子的态度较急躁,导致亲子关系比较紧张,缺乏应有的和谐、愉悦。
还有些家庭,几个大人围着一个小孩,对孩子过分地溺爱,这种亲子关系也是不正常的。孩子完全以自我为中心,完全不知道与家人团结协作的意义,将来离开家庭进入社会,适应社会、融入集体将成为一个难题。
由此可见,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健康的亲子关系是多么的重要,开展丰富多彩的亲子活动不仅有益于亲子之间的情感交流,促使亲子关系健康发展,同时对幼儿本身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促进和影响作用。
4.家长要与幼儿、教师之间搭
起一座沟通的桥梁。开展亲子活动满足了幼儿依恋父母的情感需要和家长希望了解孩子在集体生活中一些情况的愿望,同时是进一步密切教师与家长的关系,实行家园同步教育的好形式。有些家长为了很好地培养孩子,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经常去学习、吸取好的教育知识和育儿经验,都成了半个育儿专家,通过开展这样的亲子活动,家长之间可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探讨“育儿经”。
孝与养之间的团结协作
亲子之情是人类的天性。父母给了我们生命和最无私的爱。为了哺育我们成长,父母呕心沥血。孝敬父母就是强调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尊敬与爱戴。古人把它看得很重,它是每一个做子女的人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也是一切道德的基础。
父母养育子女,子女孝敬父母,子女再养育孙子……这是一个延续性的团结协作过程。古人有句话叫做“乌鸦有反哺之恩,羊羔有跪乳之德”,意思是:小羊一边吃着母亲的奶,一边跪着表达自己的孝敬之意,而小乌鸦长大后也知道叼食来赡养老乌鸦。这个说的就是家庭亲子关系中互相协作的精神和感恩精神。面对父母的养育,我们现在可能还没有能力赡养,所以我们的回报是孝敬。
三国时陆绩在席上看见橘子,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要给母亲带几个吃;明代归钺受继母虐待,但父亲去世后仍独力赡养继母;清代吴氏兄弟争养老父;杨成章、朱寿命、刘祺历尽艰辛寻找父母,都不仅仅是供给父母衣食,而是灌注着深深的敬爱之情。当父母身处危难之时,子女奋力解救,更体现出孝敬之心。三国时司马芝面对强盗,为使母亲免遭毒手,舍生忘死。清代高裔则是通过刻苦学习来救赎父亲。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古代有不少女子也像男子一样,以自己勇敢的行为解救父母的危难,这在歧视妇女的封建时代显得尤其可贵。缇萦上书救父,花木兰替父从军,几千年来被人们广为传颂。
花木兰(生卒年不详)代父从军的故事在我国代代相传、经久不衰;到了现代,木兰的艺术形象被搬上舞台,成为人们歌颂的对象。
花木兰的故事并非虚构杜撰,在我国历史上,确有花木兰其人,也确有她女扮男装、替父从军的事。
花木兰,本姓魏,名木栾,西汉初年亳(bó,今安徽省亳州市)人。他的父亲名叫魏应,是军中一名小校。花木兰家中虽然生活简朴,但全家人和和睦睦,日子过得平静美满。可是不久,宁静的生活被打破了。
西汉王朝建立之后,经常受到边陲一些少数民族的侵扰。汉文帝时,匈奴贵族带兵南下,俘虏百姓,掠夺财物,给中原地区人民的生产和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于是,文帝下令征兵抗击,花木兰的父亲也在应征之列。卫国保家、抵御强暴,本是每一个热血男儿义不容辞的职责,可是偏偏就在这个时候,花木兰的父亲重病在身,连床都不能下,根本无法从军。调防令一次次地催逼,父亲的病却一天天地加重。按当时的律例,应征者无法从军,可由家中其他男丁替代,可是花木兰却没有哥哥,只有一个弟弟,年龄还很小,无法应征。“军令如山”,违抗了军令不仅父亲要被治罪,还要祸及全家。一家人整日愁眉紧锁,唉声叹气。
大家正着急时,从屋里走出一个戎装小伙,英姿飒爽,大家开始都愣住了,定睛一看,才认出这个少年就是花木兰。
在家中,木兰性情最为刚烈,对父母也极为孝敬。她见家中处境困难,暗暗思忖:“父亲病重,弟弟又年幼,无法从军,我虽是女儿身,难道就不能为父母分担忧愁、不能担负起卫国保家的责任,像男子一样从军打仗吗?”所以,木兰决定女扮男装,替父从军。面对木兰的惊人之举,父母既激动又十分担心,一个弱女子混在男人堆里拼搏厮杀,怎能让人放心得下。可是,不让她去,父亲及全家都将被治罪。木兰看出了父母的心思,安慰道:“父母放心,女儿此去征战边关,既为朝廷又为全家,即使战死沙场也无遗憾。”父母见女儿态度坚决,只得流着泪送木兰走上了征途。
从此,花木兰跟随军队转战千里,驰骋沙场。耳边听到的不是父母亲切的呼唤,而是“燕山胡骑鸣啾啾”、“黄河流水鸣溅溅”;见到的不是父母姊妹熟悉的笑脸,而是荒漠凄凉的战场;手中拿的不是绣花的针线,而是沉甸甸的刀枪。谁也说不清木兰究竟经受了多少苦难,可是没有任何困难能让木兰屈服,反而使她受到磨炼,变得越来越坚强。
花木兰从军整整12年,她作战十分勇敢,屡立战功,受到人们的爱戴,可谁也没有想到在自己身边与自己并肩作战的这位勇敢的战士,竟会是一个裙钗女子。直到很久以后,花木兰女扮男装的事迹才逐渐传开,人们惊叹不已,不仅佩服她的胆识和勇气,也为她替父从军的孝心所感动。以后,人们怀着敬仰的心情广泛地传颂着她的故事,她也一直受到我国人民的崇敬。
孝道的确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品质,不过应当指出的是,封建孝道中也有许多落后、愚昧的因素,例如中国唐宋以后,封建统治者就大肆宣扬“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愚孝,这不仅是一种腐朽的封建观念,而且是从早期儒家肯定的“事父母几谏”(对父母的错误也要好心地提出规劝)的倒退。因此我们在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的时候,应当注意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与邻为善、与人为善
邻里是人们居家生活中比屋相连、守望相助的小型自然群体,它对人的成长特别是青少年的成长有着重要的熏陶作用。
因此,古人不仅注意择邻,还非常重视搞好邻里关系,认为“远亲不如近邻”,讲究与邻为善,亲善邻里。处理邻里人际关系时,提倡互敬、互爱、互助的道德要求。
书中古人在这方面的典型,他们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亲善邻里,首先要以仁爱之心对待邻居,搞好团结。晋代朱冲、明代杨翥处理邻里矛盾时不是针锋相对、寸土必争,而是以自己的忍让、大度化解冲突,感化对方,从而达到团结的目的。第二类表现了邻里间相互帮助的美德。清代解善人在家乡遭受自然灾害时,拿出自己的钱财救济贫困的乡邻;酒店老板接济穷书生王筱岚,鼓励他积极进取,使他从颓废中振作起来,终于获得成功;北宋于令仪捉住被生活所迫偶尔“行窃”的邻居之子,没有惩戒或送官,而是在对他进行严肃教育的同时予以慷慨的帮助,把他从堕落的边缘拉了回来。第三类是帮助孤寡,中国自古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美德,唐代著名诗人杜甫善待邻居老妪,当得知自己的亲戚不再给老人提供方便时,便对他进行劝说,使老人生活有靠。清初张姓青年奉养邻居孤寡老妇,多年如一日,视之为自己的母亲。第四类则是当邻居有危难时挺身而出的事例。明代王玉涧暗自出资为邻居送聘礼,成其好事;晋代刘敏元在邻居老翁被强盗捉住时,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舍己救人。这些事例至今读来仍然十分感人。
总之,亲善邻里是人际关系团结友爱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所体现的是相互关心、相互爱护、相互帮助的精神。今天,我们在进行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更应注意搞好邻里关系,从而为我们的生活造就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两位与邻为善、与人为善的千古佳话。
清朝康熙年间,安徽桐城有个才子,叫张英。他中了进士后,深受皇帝赏识,官越做越大,直至会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